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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仍继续上路?罗湖交警查获一辆重点隐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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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6 1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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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减量控大”工作,实现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交警部门持续发挥情指勤多向联动,精准查获重点隐患车辆。

近日,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一辆粤B号牌的小型轿车已达报废标准但仍有行驶轨迹,疑似存在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现该情况后,罗湖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一方面迅速组织人员对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另一方面,根据该车出现的活动范围和出行时间,联动执勤警力前往拦截查处。经路面警力的搜索排查,最终在辖区莲塘路某小区停车场内成功查获目标车辆。

经交警部门核查,该车自2014年起便未进行检验,已超过三个周期未进行车辆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属于典型的脱审报废车辆。驾驶员李某在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该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风险。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部件设施老化,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等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罗湖交警已依法扣留该车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逾期未年审、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确保大家路上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驾驶合格车辆上路,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驾驶报废车上路,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网 记者 刘嘉敏 通讯员 王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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