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00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有新规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2-12-22 13: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日前,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已于今年12月15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自2013年实施以来,建立了以采购金额为行政处罚裁量依据的裁量制度。今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不再执行。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共18条,以《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为依据,同时参考了市场监管、民政等行政系统的裁量规则和各地财政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起草。《实施办法》梳理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完善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适用机制,从严规范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来源:深圳晚报 记者 方舟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