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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一时冲动,花800元去纹身店纹花臂,事后觉得十分后悔。
面对高额的洗纹身费用,少年将纹身师告上法院索赔2万。
法院审理认为,纹身师未尽到规劝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返还纹身费800元,赔偿清洗纹身费5000元。
纹身店不给未成年纹身应是基本原则,纹身师傅该罚,以后有人人来店里纹身记得一定要对方出示身份证!
但是我还是想吐槽一下,这位17岁的少年不应该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买单吗?感觉他什么罚都没遭,有点说不过去啊。大家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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