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00:05两个市容巡查员在滨河路与民田路交叉口强行抢我电动三轮车匙钥,什么话也没说,还把我的车开走了,他们没穿工衣也没带工牌,穿便衣也没说他们的职务,原因是我车上有两包生活垃圾和纸皮,我准备丢一包在路边上,但是我看到他们来拍照,我又拿起来放回三轮车上了,我基本没丢垃圾,但是他们立刻抢了车匙钥,我和他们理论,找他们要回匙钥,他们一句话不说就是不给我匙钥,以路口监控为证,我虽然有错但是并没有将错误进行到底,我改正了,你们可以教育我批评我,我接受,但我既没违法也没犯法,巡查员有什么权利抢我匙钥,扣我车,请问他们这种暴力违规行为合法吗?希望领导能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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