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8373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需于民] 烧烤店油烟污染扰民投诉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2-7-11 23: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代班主持 于 2022-10-30 22:48 编辑

尊敬的城管 , 环境, 新桥街道办 各领导们:
    你们好!目前居住的地区,新开的烧烤店,因经营期间产生大量油烟,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处理,油烟未做收集等措施直接低空排放,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居住的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多次向政府部门投诉,都无法解决油烟污染问题!烧烤店营业期间,产生的大量油烟直接排放,造成周边居住的市民整天都不敢打开窗户;就算关了窗户,也会因烧烤店排放的油烟进入,造成满街道和楼层,以及房间内都是恶臭焦油烟味,令人窒息死亡。
烧烤店直接排放的物质含有焦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身体健康。
1、投诉的对象:xx烧烤店
2、投诉的对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东环路72-74号(xx烧烤店)
3、xx烧烤店营业时间:每天下午16点至第二天凌晨4点
4、投诉内容:xx烧烤店营业期间产生的油烟物质(含有焦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直接排放,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
   另外:该烧烤店还存在占道经营,营业至凌晨4点多,客人吵闹噪声扰民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的规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0Rank: 20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
发表于 2022-7-14 11:52 |只看该作者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店铺为新疆麦麦提烧烤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东环路72-74号东环路74号,该店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未能出示营业执照,因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造成扰民现象,引起市民投诉。
      二、调查处理情况
      收悉情况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新疆麦麦提烧烤店于店外设有一台烧烤炉,店内未设有厨房、烧烤炉等相关产生油烟的设施,涉嫌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上述露天烧烤行为建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处理,故建议转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相关调处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店铺的监督管理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避免扰民现象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
发表于 2022-7-18 09:1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味道确实有点危害别人健康,长时间的话是不行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说了那么多,有什么结果吗?问题解决了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5
发表于 2022-7-25 22:30 |只看该作者

说了那么多,有什么结果吗?问题解决了吗?

没有任何结果,不作为!投诉已经3次了,受理了3次,没有任何效果。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6
发表于 2022-7-25 22:38 |只看该作者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店铺为新疆麦麦提烧烤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东环路72-74号东环路74号,该店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未能出示营业执照,因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造成扰民现象,引起市民投诉。
      二、调查处理情况
      收悉情况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新疆麦麦提烧烤店于店外设有一台烧烤炉,店内未设有厨房、烧烤炉等相关产生油烟的设施,涉嫌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上述露天烧烤行为建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处理,故建议转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相关调处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店铺的监督管理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避免扰民现象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的领导们:
       这是气体污染,环境污染问题,怎么踢皮球呢?不作为呢?气体污染关城管什么事情?不管是在外面经营还是店内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难道不是你们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的规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