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6468|回复: 1

[报料] 南山区主干道旁住宅里违规办单位食堂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1-12-15 09:52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南山区南山大道南海大厦B座4楼租户开办单位食堂,每天供应早中晚饭,造成不良影响:1. 消防与安全隐患。
2. 污染:噪音污染、油烟污染影响同栋居民尤其是附近楼层住户。
3. 流动人口频繁且数量大,挤占楼道等公共空间,占用电梯等公共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据说食堂是XX化开的,办公地点在隔壁大酒店的楼上。不知为何小区居民屡次反应皆无下文?是因为XX化背景过硬不敢交涉吗?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1-12-20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友反映南山区南海大厦B座4楼租户开办单位食堂油烟扰民问题办理情况的回复

  网友您好!经核实,被对象为南海大厦B座4楼4D室,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海大厦B座4楼。针对您反映该处租户开办单位食堂油烟扰民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2月17日前往现场进行检查,该处为居民住宅,现场有一个家庭式炉灶,油烟经住宅公共油烟管道排放,现场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质证件,该住户表示该处无经营性质餐饮项目,其仅用于招待朋友,同时承诺会控制噪声,减少对周边邻居的影响。
  后续,我局将依法对该区域进行监管,维护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我局投诉热线26560940进行投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