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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东门一品雅园百余住户被掐断用电,罗湖区住建局如何依法处罚百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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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优秀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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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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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开始,东门百顺物业擅自断电,很多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住户被掐错电,有住户事先未得到通知,放在冰箱的名贵物品被损坏。违法民法典属于违法行为,下面是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请罗湖区住建局反馈:如何对百顺物业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擅自对共有物业或者物业专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的,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标准实施行政处罚:
(一)情节轻微的,处二万六千元罚款;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万五千元罚款;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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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1-9-16 18:0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东门一品雅园百余住户被掐断用电,罗湖区住建局如何依法处罚百顺物业?”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9月13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一品东门雅园现场了解情况。据小区物业管理处反馈,因小区居民用电均未实行抄表到户,由物业管理处进行代收代缴。因部分居民未按时缴交电费,导致物业管理处无法正常为其供电。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已明确告知该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不得无故擅自对物业相关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
       9月14日上午,我局组织一品东门雅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处以及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沟通协调会。会上,我局再次正告小区物业管理处不得无故擅自对物业相关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同时,要求业主委员会积极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处向欠费居民催缴相关费用。目前,一品东门雅园已恢复正常供电。
       我局倡导各位居民朋友应当按时缴交相关费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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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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