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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王文丽)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发布,明确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同时,整合各方服务力量,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 通知提到,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优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协同其他部门优选社区或其他机构),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分为2期。每期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各试点学校根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主要面向本区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试点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开展文体活动或小型比赛、积极心理团辅游戏、暑期作业辅导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等,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试点学校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遵循公益普惠原则,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同一区内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相对统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收相应费用。此外,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和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等加入服务人员群体。各区和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定期开展校内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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