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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罗湖区天元大厦高层常年往楼下抛洒污水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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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19:33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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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桂园街道办暨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位于红桂路1029号的天元大厦南侧高层住户,经常性往楼下抛洒污水等物!时常有经过的包括老人,孩子等居民均不时中招!无一幸免!本人及其他无辜路过群众今天下班时又双叒叕被从天元大厦高层泼下的污水淋到!
本人及其他群众亦多次向大厦管理处投诉过这一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然并卵,痼疾依然!
新的刑法已把高空抛物列入违法犯罪行为!而深圳市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亦时有发生且也已被依法制裁!请抬头主管机关依法履职,采取强力措施,严厉查处打击这种藐视法律及漠视他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还罗湖区一片清朗天空,还给该区域人民群众一个和谐安全的安居乐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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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6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方加强巡查,如您有发现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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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7 18:01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单位已配合街道办、执法队等单位走访该小区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管理,增强小区巡查工作力度,向住户广泛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提高住户知晓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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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的地表温度应该有四五十度吧,且几十层的孤楼泼下的污水被高空大风吹散,也不是即时拍摄地面,但仍可以看到清晰的污水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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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高空抛物罪,仅 限 于 无特殊目的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
否则,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受到更重的刑事处罚。
当然,如果是过失导致花盆等物品坠落的,则不构成犯罪,但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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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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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上班八点多经过如图所示南面时,楼上又泼水下来,不过因为早上时雨时停,我撑着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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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项下的一个独立罪名,明确了高空抛物罪侵害的法益,故高空抛物行为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达不到刑法处罚的高空抛物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应的法条规制,应该是适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法条来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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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方加强巡查,如您有发现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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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龙真人 于 2021-7-6 10:35 编辑

您好!谢谢贵局的及时回应!
但如果没有固定证据,报110只能会浪费警力。所以,应当责成物业(物业本身具有维护小区安全的责任,且如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也有连带责任),安装一、二个高清摄像头(抓到违法者可由其承担违法成本),可以取证并阻吓违法行为。并要求全体住户签署不高空抛撒污水等物承诺书,如此方能有效遏制住这个城市上空的“毒瘤”在深圳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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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方加强巡查没用的,住户在室内倒出去就进屋,没有摄像头死活不承认,打110也没办法。
不然之前无数例高空坠物如果能找到某一住户怎么需要整栋楼共同承担责任呢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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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好不容易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的表扬地铁红岭站的爱心雨伞帖子,孰知,一登录就啥也没有啦。再写已然了无心情。但好人好事还是应该嘉许的,故借此一角,予于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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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方加强巡查没用的,住户在室内倒出去就进屋,没有摄像头死活不承认,打110也没办法。
不然之前无数例高空坠物如果能找到某一住户怎么需要整栋楼共同承担责任呢

是的,而且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安装监控探头成本更低且更高效。
说来好笑,大厦的保安员自己还曾被楼上污水淋到,还想等他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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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本人亲眼看到的是高空抛撒污水等物,因为证据为王。但并非是排除说没有其他的高空抛物的物品了。这里只是依据目前掌握的证据重点讨论高空抛洒污水等物的违法行为。
而且,污水的危害其实也是不逊于固体物品对人的危害(严重的不在此讨论,应故意伤害罪等另外定罪)的。污水中可能会携带有病毒、病菌、其他有毒等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污水对人的财产也是会造成一定的损害的,如几千块钱的西装被污水污染,等等。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所以,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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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9 10:10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家里有刚来深圳的卫生习惯不好的老人查起!其次就是变态佬和精神问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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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里有刚来深圳的卫生习惯不好的老人查起!其次就是变态佬和精神问题者!

是的,基本上是这样的。还有个别乡下到城市帮工的素质不高的保姆等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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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图。深圳其他小区图片。
Screenshot_20210711_1653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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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龙岗那也是 丢锤子剪刀 报警了结果物业也知道是哪户丢锤子 但是说那家人威胁物业不准说出哪户 也没对那家人处罚 之后小区高空丢玻璃杯 剪刀 ……依然如故,一发生该报警的报警,但是没有处罚那些人是不会怕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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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新闻报道:宝安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判了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Screenshot_20210713_063412_com.tencent.mt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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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了本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已被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务短信。
昨天也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始生效的日子。
街道办亦开始具有部分行政处罚权了。
所以,请街道办能大胆依法执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
在监控镜头费用,街道办亦可采用租赁的方式,购置一些镜头提供给各管理处,收取费用,以租代购。经费可以从维稳或其他项下支出。如此既能解决部分管理处资金不足问题,又能解决高空抛撒污水等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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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龙岗那也是 丢锤子剪刀 报警了结果物业也知道是哪户丢锤子 但是说那家人威胁物业不准说出哪户 也没对那家人处罚 之后小区高空丢玻璃杯 剪刀 ……依然如故,一发生该报警的报警,但是没有处罚那些人是不会怕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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