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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深圳市南山区粤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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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7 15:25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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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南海大道2616号,粤海大厦B座三B室,业主:林妙。
被投诉单位名称: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物业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6号粤海大厦。
我是粤海大厦B座 3B室业主林妙。2019年,四月份发现家里墙体渗水,墙体发霉,多处在高处,多处在低处也发现墙体发霉地方,发现墙外三楼平台公共部分。渗水竟达到30公分高,因此,断定三楼平台,公共部分长期没有搞卫生垃圾堆积过多引起地漏堵塞,此事已反应到管理处,管理处只是叫搞卫生人员进行清扫疏通,对于高处渗水情况,不闻不问百般推脱,最后不了了之,对于这样的管理处,我们只好自认倒霉,到今年4月26日,我们发现房子墙体大面积发霉,而且地下地毯全部渗水踩地毯时浅起水花,十分严重。因此,我们向管理处反映渗水问题,管理处马上推脱,说是自来水管爆裂导致,让我们去找供水公司。
我们将污水管渗水图片发给管理处负责人之后,他们才派人去处理。目前两个房间的墙体已经全部发霉,地毯发霉,工作人员初步估计要全部铲掉墙体,重新批灰 油漆。材料及人工大概在¥10,000元左右。由于墙体发霉起泡无法出租,租金损失,计两个月租金,每月租金¥7500元共¥15,000元。我们要求管理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
对于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蔑视业主,权益,毫无法律意识,已仗街道办物业可以胡作非为,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惩治,还广大业主公道与权益!
                             业主:林妙
                           身份证:460002197909033825
电话:1366226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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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0 15:21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经我局了解,4月28日物业接到您的投诉反映后,管理处对墙体进行了勘察并准备实施相关工程。经物业管理处初步勘查推测,业主房屋墙体渗水系因墙体排污管道渗漏导致,对此物业管理处将于6月份对该处排污管道进行集中维修更换,并对业主房屋对应的外墙进行防水化处理。我局已督促物业管理处按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排污管道进行维修更换,若在约定时间内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我局会采取约谈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处作出相应处理;对于您提出的赔偿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管理处与您积极沟通相应的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您投诉物业管理处对三楼天井平台疏于清理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5月11日实地走访发现,物业管理处接到反映后前往现场准备对平台进行清理,但因粤海大厦楼栋设计原因,该公共平台需翻越业主房屋阳台的方式才可进入。现我局要求物业管理处与相邻业主沟通借道通行,管理处承诺定期每周清理公共平台,保持公共平台的环境卫生。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处理与落实。
   下一步,粤海大厦社区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将约谈小区物业管理处,对您反映的墙体排污管道渗漏以及三楼天井平台疏于清理的问题进行处理,并督促物业管理处积极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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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

投诉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南海大道2616号,粤海大厦B座三B室,业主:林妙。
被投诉单位名称: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物业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6号粤海大厦。
我是粤海大厦B座 3B室业主林妙。2019年,四月份发现家里墙体渗水,墙体发霉,多处在高处,多处在低处也发现墙体发霉地方,发现墙外三楼平台公共部分。渗水竟达到30公分高,因此,断定三楼平台,公共部分长期没有搞卫生垃圾堆积过多引起地漏堵塞,此事已反应到管理处,管理处只是叫搞卫生人员进行清扫疏通,对于高处渗水情况,不闻不问百般推脱,最后不了了之,对于这样的管理处,我们只好自认倒霉,到今年4月26日,我们发现房子墙体大面积发霉,而且地下地毯全部渗水踩地毯时浅起水花,十分严重。因此,我们向管理处反映渗水问题,管理处马上推脱,说是自来水管爆裂导致,让我们去找供水公司。
我们将污水管渗水图片发给管理处负责人之后,他们才派人去处理。目前两个房间的墙体已经全部发霉,地毯发霉,工作人员初步估计要全部铲掉墙体,重新批灰 油漆。材料及人工大概在¥10,000元左右。由于墙体发霉起泡无法出租,租金损失,计两个月租金,每月租金¥7500元共¥15,000元。我们要求管理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
对于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蔑视业主,权益,毫无法律意识,已仗街道办物业可以胡作非为,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惩治,还广大业主公道与权益!
希望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尽快对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严重伤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作出处罚,保护业主权益!由于深圳市粤荣物业公司对赔偿毫无诚意,在此强烈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还业主一个公道!
                             业主:林妙
                           身份证:460002197909033825
电话:1366226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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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业玩忽职守,只收钱不作为。本人为B座15A业主,楼上厨房主排污管道漏水至今为止未解决,我们一直用东西接着水暂时排出去。19年维修停车场3个月之久,未贴整修通告导致每个月交停车费却没有地方停车,晚上12点钟回来我只能被迫找外面临时停车被罚款1000元。21年10月21日又因为停车场摄像头一直处于失修状态,车停在停车场被剐蹭竟然监控全部是坏的无法查询肇事者,保安说已经坏了好多年了。去找物业管理处竟然推卸责任说: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外面刮的。请相关部门检查该物业消防、安全、管道设施设备是否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给住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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