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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龙华教育局,一起学习最新《深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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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教育局授权发布: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尊敬的市民网友,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并转到相关部门处理,经核实,现将办理结果回复给您。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反馈,2020年7月31日,深圳发布了关于“商务公寓”的通知,取消商务公寓用地的审批。此次局部修订,相应删除了商业服务业用地适建用途中“商务公寓”的描述。2021年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告,拟删除商务公寓不配套学位的相关条款,没有所谓的地方规定,商务公寓入学如何解答!
二、处置情况
区教育局收到意见后,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研讨,并及时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核实。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删除“商务公寓”条款仅进行了公示和征求意见,正式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并未发布。我局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文件的正式发布,并根据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研究。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教育。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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