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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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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22: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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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之际,深圳教育再推惠民便民重大举措!2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分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段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开展1-2课时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18时。
坚持教育惠民,凸显四个“有利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点半”问题是许多“双职工”家庭面临的现实难题。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市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推出的又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市、区教育部门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学校整合校内外资源、统筹组织实施,为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同时也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平台。
据了解,《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努力为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积极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但不得进行集体教学和统一补课,不得给学生增加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力争实现“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解决家长接送孩子的困难,有利于利用公共资源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有利于探索实现小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有利于提升家长的教育获得感。希望社会各界对于此项民生工程予以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学校、家庭、社会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共同把这件大好事真正做好。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优化系列配套措施
事实上,课后服务工作的推进实施绝非易事,须解决不少困难,如全面实施的经费投入大、学校组织难度高、教师工作负担较重、引进第三方机构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等。为此,近年来市、区教育部门一直围绕这个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开展试点、争取各方支持,逐一攻克难题。
2020年11月,市教育局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高度关注。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市教育局再次组织各区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代表、教师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了《实施意见》修订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讨论,认真吸取各类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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