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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以成交参考价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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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8 18: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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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深圳建行、工行、农行发声之后,2月27日,深圳中行也向深圳商报记者回应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该行将以深圳住建局发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至此,深圳四大国有银行均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新政作出正式表态。

  2月23日,深圳建行透露,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政策,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要求,将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该行个人再交易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实施细则还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中。

  深圳农行也向记者表示,新政下发前的二手房贷款按原有制度执行,新政实施后该行以深圳住建局发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具体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深圳工行也表示,已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的深圳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按揭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借款人资质、首期款来源、还款能力严格审核。

  此外,针对此前网络传闻参考价上浮的消息,各银行均表示“细则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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