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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 2月9日上午,深圳海事局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回顾2020年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正式发布2021年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 十大举措涵盖了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了强化口岸船舶疫情防控、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深圳高端航运业发展、优化涉海安全法规体系、构建涉海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健全海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化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助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海事治理等十个方面“一揽子”举措。 其中,深圳将持续助力深圳海洋大学学科建设,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商学院,打造国际型、示范型、领先并适度超前的学科范例,为促进深圳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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