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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青家园
成立业委会各种问题的综合汇报
意见说明函
青青家园作为一个老旧小区,已经存在了近 16 年历史,基于今次成立业 委会的多种问题,我们作为青青家园的业主,现将成立期间所发生的问题以书面 的形式放映给党工委,一起为我们青青家园近 1400 多户业主做主,为我们寻求 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具体说明如下:
我们青青家园——成立业委会——最早追溯到 2010 年,前后几次三番 成立业委会,都有很多不平凡、最后基于各种恐吓于威逼,最后不了了之,今次 我们集结所有小区正义之声、正义之力,群策群力于 2019 年 7 月前后开始筹备, 并于 7 月份成立了青青家园业委会筹备组,当时任职的筹备组组长是翠湖工作站 副站长的郑先生(19 年 7 月-12 月)。而当时所有程序已经完成,原本预定 2020 年 2 月新年春节后开始召开业主大会,举行业委会成员选举。后因副站长 郑先生工作调动影响,加上新深圳特区物权法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开 始实施,造成此事一直推迟到 2020 年 6 月重新启动,同时更换了部分筹备组成 员,包含筹备组组长更换成了物业办黄先生,合计 10 人。 再此特别说明——以上的申报工作、以及执行标准都是按照深圳市的《选举办法》 中相关办法济宁公示以及执行,明确引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 “双过半”选举有效,直到 2021 年 1 月 14 日,我们筹备组成员询问开票事宜, 黄组长不紧不慢的说——要按照新执行的《民典法》中约定的要双过三分之 二的标准执行!!!!!促使我们始料不及,进而我们义工组成员(8 人)于 2021 年1月15日上午9时去吉华街道办去落实具体事宜。接待成员为:欧主任(女)、 黄组长以及其他陪同人员(2 人)。具体事情真相如下:
《民典法》早于 2020 年 5 月颁发,6 月发布,8 月欧主任(女)那出一张微信截
图打印稿给我们确认(微信发送时间是8月11日),而我们的筹备组早在7月就 已经成立落实,作为组长的黄先生不仅不告诉相关事宜,更是一直拖着瞒着,如 果不是临近开票估计就这样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尽管今天当面对质,欧主任居然包庇下属,说是他也不知道,执行是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那他同样没有尽 到父母官的职责!为了能成立业委会,我们小区所有新老义工付出巨大,在严寒 酷冷中,持续坚守!耐心解答!而所谓的黄组长,不闻不问,筹备组是有理 由支持与协助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职责与义务!
在成立筹备组的时候,是以黄先生为组长的团队,在投票的过程中,丝毫 没有尽到督促、指导小组工作,全部由他指派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投票资格(因 为我们一手业主已经不多,很多是二手业主,黄组长又需要我们二手业主找 一手业主拿委托书、公证书、一大堆繁琐手续证明、不仅如此,开好的拿过来, 他们发票的工作人员态度热烈百般阻扰、干预发票),我们筹备组成员根本不能 实质性开展工作,尽管如此,他们工作人员还百般刁难,公职人员把秉公办事, 私心重重,唯利是图!!所作所为令人发指,故意偏袒管理处,私下勾结,阻扰 我们投票!进而达到不成立业委会的悲剧,置人民利益于不顾,徇私舞弊!在多次的交谈中,另外,无中生有污蔑我们义工组成员,说我们冒工作组人员进行打电话拉票等等!
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正因为他的不作为,不公正,促使我们的投票处 在新旧法律法规交接之处,如果是他能及时告知我们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的投票 工作早就于 2020 难 12 月 30 日结束,我们有理由相信,组长黄先生就是早有此一招,来敷衍我们本次投票选择,因为选举成功后,我们成立了业委会,青青家园很多不合理、不平等的事情将一一引爆,一切都将曝光于社会公众面前, 鉴于此种后果,所有有很多无形的黑色力量去干预、去阻扰,黄组长就是明 显的阻扰我们成立业委会!
现在一切的一切,静待上级部门为我们做主,我们的诉求很简单——成 立自己的业委会,齐抓共管,共建美好家园!
青青家园党员代表及业主代表签名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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