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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购物卡出售 男子获利90余万元 购房买车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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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1: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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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花了怎么办,自己“充钱”,想花多少“充”多少。一IT技术男利用工作便利,竟发现了一条“致富”捷径——利用废弃的购物卡卡号,“克隆”出新卡,并往里面“充钱”,自己用不完就卖,两年的时间获利90余万元人民币,购房买车两不误。

9月8日,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接辖区一公司部门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现发行的购物卡,存在被他人以高于购物卡票面的金额进行重复消费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缜密侦查、分析研判,民警锁定了一名作案嫌疑人,并于9月30日,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附近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曾供职于该公司,并在公司IT部门担任系统维护的工程师,工作中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漏洞,可以利用软件修改数据库内购物卡的消费数据。由于炒股失败,李某动起了“歪念头”,2018年离职前,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修改了废弃购物卡的一系列数据,并将相关数据信息偷偷拷贝,此后通过购买订制空白购物卡,导入相关数据,进而批量“克隆”出面额为5000元的新卡,一部分自己用于商场消费,一部分通过网络途径以8折、8.5折、8.8折等折扣销售给他人,两年时间内共伪造购物卡240余张,获利90余万元人民币,利用违法所得,李某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并购置了一辆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系统以及监管方面的漏洞,抱着侥幸的心理投机取巧,进行违法犯罪操作。警方提醒:各大公司、商场要加强购物卡消费系统的监管,依分工不同划分相应权限,避免单人操作,同时加强账号、密码的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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