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婚姻登记处关于注销原业务专用章同时启用新业务印章的公告
根据市民政局传达《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婚姻登记业务专用章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条第二、三款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第2.13款“婚姻登记工作业务印章”的规定,我婚姻登记处将于2020年11月6日启用新业务专用章,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同时原业务专用章:“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1)”于2020年11月6日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0年11月5日
本帖最后由 罗湖区民政局发言人 于 2020-11-6 09: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