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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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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9: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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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我是一个在深圳市国企退休,现年80岁的高龄老人。一档医保。医保局现每月发给我约550元门诊医疗费。
       2016年11月我确诊为胰腺癌,并做了胰腺全切除+胆囊全切除+脾全切手术。自身胰腺的内分泌(胰岛素)和外分泌(胰酶)功能全部丧失,类似1型糖糖尿病人,却比1型糖糖尿病人的生存还要艰难很多。我每天、每餐都要靠长效+速效胰岛素+胰酶,并配合复杂的电子检测、监控设备维持生命,不敢疏忽大意。否则,随时招致低血糖死亡和并发症风险。这种治疗要伴我终生。我还患有慢阻肺。
       我的门诊治疗费每月要花2500元。这与我每月从医保得到的550元要高出很多。我每月就要从的养老金中自费支付约2000元,这就明显降低了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这种困难情况(只手术,不放、化治疗,不享有医保大病门诊报销)在企业退休的老年癌症患者中有普遍性。
       为此,本人建议:对患有胰腺癌、肝癌等癌症的,未进行放、化疗,核素治疗的70岁以上老人,医保门诊费用的年度报销门槛(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今年是6300元)每年降低至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减轻一点这些老人的医疗负担,使他们能获得多一点救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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