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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2020年度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本次认租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华晖瑞禧家园、信义御珑豪园、中航华府花园、佳兆业君汇公馆、富基置地大厦共5个项目809套住房。具体房源信息: (一)华晖瑞禧家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板雪岗大道和永香路交汇处,共124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59㎡-62㎡。 2.配租标准。 二人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60㎡(不含)以下的40套小二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9.92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7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二)信义御珑豪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供应房源312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58㎡-60㎡。 2.配租标准。 二人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60㎡(不含)以下的182套小二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32.11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3) (三)中航华府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社区松元头片区,供应房源共194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5㎡。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1.4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5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四)佳兆业君汇公馆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守珍街、平湖大街、新风南路、平安大道围合区域,供应房源共126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3㎡。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5.82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五)富基置地大厦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与龙岗路交汇处,共53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5㎡。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9.7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9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1年2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本次配租项目看房具体安排和方式另行通知。 8.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配租对象 2020年10月15日18:00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已在2020年10月15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三、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在上述各序位中,如在册轮候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或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三)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定的计生困难家庭。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9日18:00。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不计入实际弃选次数)。 3.在册轮候申请人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0年10月29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0年10月15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0年10月29日18:00。 4.政策咨询。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室。 电话:28589935、28589937; 常见问题详见附件。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809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810~161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61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常见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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