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
① 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我国境内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可以正常旅行,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应尽量避开热门景点的高峰时段,错峰出行,出行前备足口罩、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当有人出现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宜旅行的疾病时,应推迟或取消旅行。
②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和幼儿等高危人群尽量避免假期期间外出旅游。
③ 旅行期间要做好防护,在游玩过程中在景区有序排队,适当保持人际距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咳嗽、打喷嚏礼仪,随时做好手卫生。住宿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宾馆,入住后要开窗通风。旅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该带好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根据诊疗情况取消或中止旅行。
④ 如旅行期间当地出现疫情或防控措施升级,返深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
⑤ 旅行归来,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⑥ 如果是境外旅行归国人员,应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配合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解除隔离观察后,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属地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