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该投诉后,我街道城区治理办公室立即派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了解,经核实,该处地块原属深圳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底,深圳市金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从物资集团处购入该地,后出租给深圳市增鑫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群邦合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在此处经营废品收购站,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均在其红线范围内经营,未发现有影响市容市貌、占道或者超线经营的情况。 4 O- P, \* R: Z8 O) L
我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经现场检查:两家企业现有的消火栓正常出水、压力正常,部分电箱有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有2020年1-5月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检查表、有2020年上半年生产安全责任制培训记录。 @+ E& B) I L- E0 {' K$ g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例如使用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等问题。 3 T( W# `2 B7 F: @. Z/ b 已责令主体单位限期整改,督促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各项安全措施,防止“高坠”和“触电”事故发生,牢抓安全警示意识。5 g2 c. L+ z: D* X0 D
谢谢网友对我辖区民生事务的关心。4 K' L5 P" d)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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