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罗湖区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市民参与安全管理,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据悉,办法所称的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是指在事故发生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之前、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使生命或财产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损失的人员。
目前,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据了解,初期险情处置者和义务应急救援参与者经审核确认,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一人参与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的,奖励标准一般为5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10000-30000元;两人以上(含本数)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的,视为集体事件,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为10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20000-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