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18:00截止)。
2.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送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②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2020选聘+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收件人及咨询电话:杨老师,电话:2218577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扫描件,可延迟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交);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见附件3);
(6)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见附件4);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知情确认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选聘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进行公告。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罗湖区委组织部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及拟聘学校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岗考核。其中:
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拟聘学校的教学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据此得出考核结论。如已在罗湖区担任非在编教师满1学期以上,则省略适岗考核环节。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拟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