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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罗湖法院潘燕清“枉顾事实和确凿证据 违法判决”的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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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17: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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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人大、罗湖区监察委、罗湖区纪委、罗湖区政法委、罗湖区检察院、罗湖区法院:
   
我是案号(2020)粤0303民初4981号案件原告深圳市魔画师科技展有限公司法人李军伟。该案于202049号下午进行了庭审,520日做出了《判决书》,原告于65日收到该《判决书》。该《判决书》的违法判决,令我十分气愤。我司于2020616日在罗湖法院提交上诉状。违法判决理由如下:
一、庭审前:我司已提交: 1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授权使用原告拥有所有权的“魔画师动画创作平台和视频教学片”多次多人进行授课工作的现场照片。证据确凿2、我司拥有所有权的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号:粤作登字-2012-I-00000028)。产权清晰3、多年来在多所学校、多场市区教育局主办的学生创客节开展培训表彰、宣传推广的照片;深圳市政府倡议、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创委联合主办的“深圳科技创新产品进校园”活动“第一名”照片;动画创作平台初级试用版、初级正式版、高级版照片。进一步证明是我司产权。;6、被告多次拒绝调解,辱骂原告,言行极为嚣张的证据材料。
二、 庭审现场:庭审时工作人员告诉被告没有收到被告所发的电子邮件,被告现场又给庭审工作人员发送了电子邮件。 邮件内容原告未知。原告拿到了庭审前一天被告提交的我司授权机构深圳市吉祥好日子文化公司与深圳市水库小学(合同校方未盖章签字已付款。合同注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使用)、深圳市骄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合作期限已于2019630日终止),唯独拿不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 庭审快结束工作人员问原告有什么补充时,原告强调:被告从未与我和授权的吉祥好日子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和授权。被告说“原告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多次敲诈他们(事实上我们只是给他们发了《侵权告知书》被告置之不理。)”事实清楚被告庭审做伪证:说是学校要我们卸载软件。实际上学校只是让原告暂时停下来,没有说卸载软件。被告诬陷原告:卸载软件要求支付高额劳务报酬(49台电脑开机、卸载、清除、检查、关机。每台电脑差不多需要2-3分钟,共计约100多分钟。劳务费500元。高吗?)
三、庭审后,原告带着安装有动画创作平台和视频教学片的笔记本电脑到法院给潘燕清演示她要求刻成光碟提交不需要演示;电话咨询她庭审结果,她说提交新的证据材料,不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就驳回。原告告诉她证据材料已经足够了,不需要提交新证据材料,她强调不提交新证据材料就驳回,原告提出增加侵犯出租权事项,被其拒绝。原告511号提交了属于公司商业机密的“安装包和视频教学片”(已注明:仅供法院演示证明所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被告泄露使用)、向水库小学校方反映被告侵权视频、卸载软件与被告电话通话视频、被告庭审做伪证的证据视频、20161012日给深圳市吉祥好日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授权书》和我司2019125日被深圳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确认为“深圳市优秀创客企业”以及被告工作人员在其工作群汇报授课情况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侵权。
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在借用别人东西的时候,要给主人说,主人同意你用再用,不同意就不能用。不给主人说就拿用那是偷。”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作为从业十多年具有丰富专业审判经验的法官潘燕清,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但她在产权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依然做出来“故意不写被告没与原告或授权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使用原告产品开展授课工作的客观事实。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355元由原告负担。”的《判决书》。
支持科技创新 保护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如此儿戏的判决试问 谁还敢创新!
     综合上述情况,特申请贵单位开展对该案卷审理审判工作的调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举人。
                                         举报人:李军伟             联系电话:18926005805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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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发帖进行实名举报。
有关部门或可考虑对发帖人的实名举报进行公证调查,让事实的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一起关注主管部门对本实名举报贴的正式回应。
欢迎论坛各朋友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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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昨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和罗湖区信访办已做电话回复。为他们工作效率点赞。其他单位没有任何消息。谢谢朋友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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