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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岗街道率先完成将分类投放点督导工作落实到小区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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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22: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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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仅仅1个月,就实现了夜间督导工作全部落实到小区物业。”笋岗街道垃圾分类负责人说道:“推进效果比预想的要好多了。”

  据了解,《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这是深圳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把分类倡导变成了法定义务。

  基于此,自2020年4月15日以来,笋岗街道对小区夜间督导交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了全面的协商和洽谈,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各物业单位的理解、配合,5月15日,笋岗街道完成了60多个小区集中分类投放点的158个督导点督导工作全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目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物业责任,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笋岗街道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每周议题,每周召开笋岗街道落实物业责任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应方案。

  参与协商的一名街道工作人员说道:“在推进过程中,不少物业公司抱怨、抵触、不愿意做;督导工作交给物业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和责任。经过细致、耐心的解释和反复沟通,最终物业公司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嘉宝田花园小区的物业董先生表示:“以前对垃圾分类是倡导,7月1日之后,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没有退路,所以我们物业公司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要求。”为此,他们也召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值班制度、区域督导制度等,保证督导工作顺利执行。接下来,笋岗街道将健全完善督导体系,规范督导行为,加强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力度,并定期开展专项巡查行动,保证督导员按时到点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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