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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5月17日,笋岗交警中队联合清水河街道公共安全办深入到玉龙社区,以“醉驾=犯罪,请勿酒驾”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酒驾毒驾危害的认识程度,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以血淋淋的真实酒驾事故典型案例,现场向辖区居民宣传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及处罚规定,提醒群众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毒驾,将酒后不开车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当中,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传,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且是对家庭、社会的极度不负责任,一定要远离酒驾,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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