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895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公告] 部分粤B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延长,最长的有5个月!

Rank: 20Rank: 20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0-5-7 17: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TIM截图20200507174648.png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结合小汽车调控管理工作实际,为方便企业、市民办理小汽车更新业务,经研究,决定延长部分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具体公告如下:


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含1月31日和5月31日)的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统一调整至2020年6月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7日




解 读




什么是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


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


针对上述规定——


本次政策将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含1月31日和5月31日)的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统一调整至2020年6月1日。


符合上述有效期的单位或个人,在6月1日前仍可申请小汽车更新指标,审核合格的发放更新指标。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资格。




深圳交通

每日为您分享本地交通大小事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深圳交通」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