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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请深圳市龙华教育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龙华区教育局已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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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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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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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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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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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教育局授权发布:
我局收到该舆情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网民在网上发的这篇“请龙华区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的文章,主要是对目前房屋租赁信息不能办理之后如何申请入学的疑问。
二、处置情况
针对网民的疑问,我局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位类别问题。我区积分入学的基本原则是“先分类后积分”,按照户籍和住房共分为6个类型,如果是龙华户籍租房属于3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属于4类,非深户租房属于6类。
(二)用租赁信息申请学位问题。从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暂停办理,租赁非商品房的家庭2020年申请小一学位用《内地居民采集表》(网格居住登记)代替《房屋租赁信息》,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今年入读小一或初一的孩童和青少年,届时需家长提供2019年8月31日前登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
综上所述,租赁信息的暂停办理,并不影响其学位类型的划分。目前用《内地居民采集表》来代替租赁信息,作为居住材料的凭证,这正是落实“就近入学”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计划发布今年入学的温馨提示。二是撰写并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发至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家长的手中。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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