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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试点 我市机动车检验等工作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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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14: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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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3月1日起,我市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等3项公安部推出的改革措施。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市民在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与此同时,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早在2015年,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就上线了“减分学习”功能,本次新增项目为“学法免分”,市民同样可以在星级用户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在线答题获得记分,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但是,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情形的不予受理申请。

  此外,广东省3月1日起还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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