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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致光明区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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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9: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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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所有人的心,光明区各部门、各街道办正在齐心协力做好防控工作,为了确保市民朋友身体健康,我们建议如下:

    1、避免近距离接触病人,特别是有干咳、头痛、发热、乏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
    2、避免到活家禽市场或农场;避免接触动物(包括野味)、禽鸟或其粪便;不要吃野味及光顾有提供野味的餐厅;
    3、勤洗手,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如没有洗手设施,可使用含有70%至75%的酒精搓手液(免洗洗手液)洁净双手;
    4、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拥挤的地方,必须前往时应佩戴口罩;
    5、注意食物安全和卫生,不要吃生或没煮熟的奶类、蛋类和肉类等,也不要吃有可能被动物分泌物、排泄物(比如尿液)污染的食物;
    6、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
    7、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需把颜色较浅的一面向内,有鼻夹金属条的一端朝上。要将折面完全展开,将嘴、鼻、下颌完全包住,然后压紧鼻夹,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戴口罩前及在触摸用过的口罩后都应洗手;口罩沾染湿气候,应立即更换;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
    8、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建议可先拨打“深圳市家庭医生呼叫平台”(400-11-91160转2)进行线上初筛和分诊,减少盲目跑医院的几率。需要到医院就诊请戴上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不要尝试自行服药解决,以免延误治疗。如有明确武汉接触史,请至辖区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
    9、如近期有到过武汉及周边城市的居民,返深后自觉配合居家隔离14天,避免前往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集体活动等,减少活动范围和人员接触,14天后无相关发病症状再正常外出活动;如14天内出现不适症状,请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



光明区市民可到以下医院就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西院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将石段4253号、4221号


光明区疾病防控中心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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