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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赢了!业主可以追回2017年6月15日到现在被金洲物业强制收取的物业费了!!!每户3000元!
终审判决赢了!业主可以追回2017年6月15日到现在被金洲物业强制收取的物业费了!!!每户3000元!谁还要投票让金洲物业留下来呢?
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一审法院判决。
金洲物业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把违规收取的物业费:2120.3元退回给业主。
判决:
金洲物业花园管理处应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时日内返还业主2120.3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9月1日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于计至看向付清之日止)
金洲物业对金洲花园管理处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也就意味着:
业主可以追回2017年6月15日到现在被金洲物业强制收取的物业费了!!!按照30个月看,每户3000元!
业主如果需要诉讼,只需要花费7元诉讼费!!!可留言咨询。
也就意味着:东湖街道办或者东湖派出所,再也不能以事实服务为由,给金洲物业找理由!
也就意味着:金洲物业再也不能以业主未缴纳物业费,拦截业主进出小区,或者搬家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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