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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市义工联:将志愿服务时与捐款相挂钩等七项活动均不予纳入志愿服务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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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3 21: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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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活动是否属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说明



今年5月,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下发了《“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发布规范(试行)》,针对志愿服务活动规范作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诈骗、谣言、低俗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三条、除志愿培训活动外,禁止发布如会议、讲座、办公值班、聚餐、团建、演出、排练、祈福、商业等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此外,如活动中有提供如会场指引、义演等无偿义务服务可纳入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如发布不符规范的志愿服务活动,一经核实将删除活动及服务时长记录,违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注销账号并通报。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类似于组织游学、参加游览、观看电影、转发网络链接、网络点赞、网络答题、将志愿服务时与捐款相挂钩等活动,均不予纳入志愿服务活动范围,特此说明。如相关活动含有其他公益及社会实践的内容,虽不属于志愿者活动,但可以由活动组织方按照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出具时间证明,另行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发布规范(试行)》
2.《“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范(试行)》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发布规范
(试行)

1.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诈骗、谣言、低俗等违法违规内容。
3.除志愿培训活动外,禁止发布如会议、讲座、办公值班、聚餐、团建、演出、排练、祈福、商业等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此外,如活动中有提供如会场指引、义演等无偿义务服务可纳入志愿服务活动。
4.仅限发布尚未开展的活动,已开展的活动时长补录应严格按照补录程序执行。
5.活动名称应言简意赅,紧贴活动内容,不能含有“补录”字样。
6.活动时间一般设置到分钟即可,例如设置为“2018-04-25 10:30:00”而非“2018-04-25 10:30:12”。持续1天以上的活动可每天签到签退记录时长(每个活动每天每人最多可签到签退3次),活动持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7.活动地点应明晰准确,例如设置为“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而非“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如有不同服务地点的活动,建议分别发布。
8.活动配图应紧贴主题、有辨识度,可以是宣传海报或相近主题的活动图片,尽量不用纯logo、徽章。
9.活动内容应尽量详细填写如服务对象、服务内容(需体现志愿服务或培训的具体内容)、服务安排等,不能过于简单或重复,如“卫生”“服务”“服务服务服务”。
10.报名要求如实填写,除极为特殊情况外,严禁要求志愿者在系统外报名。
11.各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要加强对下属组织及团体的指导管理,对不符规范活动要求限时修改,拒不修改或影响恶劣的可直接撤销。对于涉嫌违法活动,要立刻撤销并向系统反映。
12.如发布不符规范的志愿服务活动,一经核实将删除活动及服务时长记录,违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注销帐号并通报。


附件2

“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范
(试行)

1.志愿服务时长的真实精准,事关志愿服务的公平公正、诚实信誉和社会认可,是维护志愿者权益、实施志愿者激励的基本前提。
2.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违背诚实守信公德,背离志愿服务精神,损害志愿服务形象,应予以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
3.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应秉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针对自行签到签退、扫码计时超8小时和补录的服务时长,严格把关、及时审核。
4.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一般情况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核查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若超7个工作日未审核,遭到投诉或产生不良后果,审核方需妥善予以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对于自行签到签退、扫码超8小时的服务时长,审核时可参照“3看1比”,一看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二看记录时长是否合理,三看签到签退地点是否在活动允许范围内,并比较与之同行志愿者的时长差距。
6.对于补录的服务时长,审核时可参照“4看”,一看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二看记录时长是否合理,三看证明材料是否详实,四看补录理由是否充分。
7.发布的志愿活动应遵循《“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发布规范(试行)》。审核时,特别要留意“×月×日补录”“张三补录”等服务内容指向不明的活动标题,以及“清洁”“补录”等过于简单的内容介绍。
8.除抢险救灾、支援边区、体育赛事、长期无偿支教助学等大型专项服务外,大部分志愿活动每天的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8小时。审核时,特别要留意超8小时服务、近24小时不休不眠式服务、固定时间值班打卡式服务、夜晚凌晨和跨中午服务等情况。
9.补录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充分具有说服力,如有现场服务场景照片、签到表纸质版扫描件、工作或服务机构公章证明、权威评定的服务证书等。审核时,特别要留意仅上传logo、风景图、海报、头像、合影、一图多用等情况。
10.补录应是受网络设备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采用扫码或自行签到签退计时的特殊情况下方可进行(注:志愿者使用手机不便情况下可建议持证参加服务)。审核时,特别要留意填写的补录原因,坚决杜绝无特殊情况的长期习惯性补录。
11.对存疑的服务时长记录,可请相关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说明详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或服务机构的公章。审核从严进行,无法证明不予以审核通过。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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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影团红人 深坛之星 深坛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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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3 23: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常瑞 于 2019-9-24 21:22 编辑

既然是自愿,可是为什么还要求学生每学期要做够24小时义工服务

我们家小朋友自10岁起,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南山图书馆做小义工,去时签到,走时签退,开开心心的发自内心的奉献

现在倒好了,要求必须注册为义工,必须在学期内服务24小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带着功利心为了做而做,有悖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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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2:13 |只看该作者
是啊,现在非得要求学生做满24小时,有些项目年龄小了有要求还不行,有点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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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2:13 |只看该作者
义工联看到论坛的回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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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08:33 |只看该作者
学校和幼儿园的家长义工,都要注册深圳义工,都要穿上你们的马甲,还要签字,走的时候还要拍照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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