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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选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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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6: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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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现将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567户。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300位的30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01~567位的267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至7月19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选房区)。
  选房期间,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本次配租的房源目前正在进行维修及查验。预计于2019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含周末)在各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租金自2019年8月1日起计收。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4。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2的说明。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并结合本次房源情况,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房源被选定之日,如有选定住房家庭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定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之后的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五)选房过程中,每天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2:00时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六)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附件:
  1.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4.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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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6:59 |只看该作者
附件4:

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本次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签约将于2019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在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进行。预计办理入住手续时间:2019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含周末),办理地点: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
合格认租申请家庭请按如下指引办理相关事项:
file:///C:/Users/sznews/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所需证件及资料

  
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形式及份数
用途
1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2
  
共同申请人(或监护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或监护人选房(申请人为残疾人且委托监护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范本附后。
3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
4
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办理租赁住房租金托收及缴纳租赁保证金
  
(现场需刷卡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请预留足够金额,信用卡亦可)。
5
银行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证明书、对账单、存取款流水、银行柜台办理的存取款单据等,借记卡为金融社保卡的无需提供)
原件(1份)
用于核验借记卡的开户人与申请人是否一致(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户时须同时提供)。
  file:///C:/Users/sznews/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办理时间和地点

  
事项
  
时间
地点
选房
2019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选房区
签订租赁合同及
  
租金托收协议
选房当日18:00前
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签约区
办理入住手续
2019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含周末)
本次配租的住房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

★申请人具体选房场次详见选房排期表(附件3)。
选房指引

选房规则
申请人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3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含当日第二场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选房流程
签到等候
选房人到达现场后,凭身份证件原件先在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签到处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三楼选房厅,等待电脑系统叫号。
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3次),选房人应于被呼叫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人摇号抽签;系统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人预选房。
预选房号
选房人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人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按排位顺序呼叫预选房人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选房人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指模确认,即完成选房。
选房注意事项
◆ 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参加选房。选房人需提前20分钟到场,以便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 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授权委托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
◆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2人进入选房现场。
◆ 本次选房程序设预选环节,选房人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 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 选房期间,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于每日22时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网址:http://zjj.sz.gov.cn/zfbzfw/xfjggs/)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每日发布的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签约注意事项

签约时,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file:///C:/Users/sznews/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 入住注意事项
◆预计将于2019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含周末)在本次配租住房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 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 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file:///C:/Users/sznews/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温馨提示
◆ 因场地有限,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
◆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缴交统一自2019年8月1日起算。
◆ 物业管理费标准:龙悦居二、三、四期物业管理费为2.56元/月•平方米;龙泽苑物业管理费为2.27元/月•平方米;龙海家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龙瑞佳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朗麓家园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和悦居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 交通提示:因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莲花大厦:
地铁地铁3号线(龙岗线)莲花村站C出口东行约200米。
公交10路、64路、67路、75路、M105路、108路、111路、215路、322路、333路、339路、357路、371路、M173路、M183路、M329路、M383路、M389路、M417路、高快巴士6、高快巴士27,到莲花二村站下车。
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
市住房保障署咨询电话:88631666
管理处咨询电话:龙悦居二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977;龙悦居三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737;龙悦居四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366;龙泽苑管理处,联系电话:86329739;龙海家园管理处,联系电话:86700808;龙瑞佳园管理处,联系电话:21612261;朗麓家园管理处,联系电话:36880068;和悦居管理处,联系电话:33908166。

选房签约流程图
20190711-21.jpg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人现委托全权代理2019年深圳市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签约事宜。委托期限至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工作结束之日止。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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