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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8月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来,新政也发布了快一年了,可目前市场供应的住房比例并非按新政的比例(40%商品房,60%保障房(其中20%人才住房、20%安居型商品房及20%公共租赁住房))。在60%保障房供应比例中,目前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比例较高,而安居型商品房供应比例则少得可怜,今年供应计划中,只有200多套是属于安居型商品房。
既然政府发布了新政,可为何不按新政的精神执行呢?那为何还要发布新政?仅仅为了取悦中央政府吗?仅仅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精神,执行层面就按自己意愿,根本不管新政的内容?
我对政府发布的这份意见政策抱有非常大的憧憬,也为深圳政府有这样的魄力感到欣慰,毕竟这是中国二次房改的开端,开创敢为人先的精神,这种做法还是值得点赞,可新政发布至今,没有看到政府的执行,甚感失望。
根据意见内容,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和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可实际执行的比例偏离非常严重,可否给一个合理解释?让政府有基本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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