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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宝安区东方一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对宝安区东方一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双向通行调整为: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本通告自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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