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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 中消协:比亚迪、奔驰、宝马汽车投诉量居前三,售后问题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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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1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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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比亚迪、奔驰、宝马汽车的投诉量较大,位居前三。
  3月11日,中消协发布“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比亚迪汽车的投诉量最大,奔驰、宝马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其后分别为别克、奥迪、一汽大众、长安福特、东风日产、上汽大众和东风本田等品牌。
  各品牌被投诉问题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方面。售后服务主要问题为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合同违约行为主要集中于订金方面,质量问题主要为产品性能和不合格产品。
  该分析报告同时发布了多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建瓯市消委会调解处理的“宝马无故自燃,车主维权求偿”事件被列为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一。
  2018年3月27日,宝马车主练女士的GT528I宝马轿车在停车场停放过程中起火燃烧,被严重损毁。该车四年前购买,使用期间所有的维护、保养及保险事故的修理均在宝马4S店内进行。
  练女士认为该车辆发生自燃说明销售商出售的车辆存在质量缺陷,故主张侵权赔偿,要求宝马4S店退还购车款,赔偿车内物品损失、保险费损失等,共计898,611.08元。
  2014年5月5日消费者练女士从宝马4S店选购一辆GT528I宝马轿车,并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续保,车辆在使用期间所有的维护、保养及保险事故的修理均在该4S店内进行。
  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过程中,对于涉案车辆“自燃”性火灾的成因与该汽车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缺陷,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各持己见。
  经专家小组实地勘察和现场取证,排除人为纵火、外界火源、气候气象因素的可能,亦排除外力或外界物体碰撞导致火灾的可能。
  涉案车辆的投保、续保也是宝马4S店负责办理,在车主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车辆发生燃烧,超出了车主安全行驶的合理期待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起火原因在排除人为纵火、外界火源、气候气象因素的可能性的情况下,推定该汽车产品存在质量或服务的缺陷。
  经消委会耐心调解,宝马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同意赔偿车主各项损失共计497000元,消费者接受该方案,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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