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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深圳在治理噪音污染方面的成效如何?请您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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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9-3-2 17: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深圳在治理噪音污染方面的成效如何?请您根据您的实际感受打分。
同时,欢迎您通过回帖来积极参与讨论,曝光噪音污染的重大黑点,献言献策或进一步阐述您的观点。

参考信息
  “交通噪音成中国最大噪音源” “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属于噪声污染比较严重的国家,全国有近2/3的城市居民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生活着。据北京市环保局调查表明,北京有相当一部分道路噪声超标,上百万市民受噪声之苦,其中三环以内受噪声影响最大,而这些噪音主要来自于道路交通噪音。”
  • 根据本人在深圳的亲身感受,在“交通噪音”当中,由乱按喇叭带来的噪音的影响最为恶劣。违法违规按喇叭的行为非但长期得不到重视和有效治理,而且情况还随着车辆和拥堵的增多而变得越来越严重,让无数受影响的百姓苦不堪言。让我们一起向噪音污染以及乱按喇叭的恶习宣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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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1:43 |只看该作者
另外,公园管理部门能管管公园里面的卡拉OK吗?公园里面许多唱歌的,吹萨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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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1:35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特地指定乱按喇叭呢?深圳最大的噪音,就是道路各种理由的重复开挖,破碎锤敲击路面造成的噪音。高分贝、高频率,高灰尘,而且随处可见,不管你是小区或者是城中村。其次才是建筑工地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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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5:28 |只看该作者
桂湾四路后建于龙海小区,且部分路段横穿小区,但竟然没有起隔音墙,夜晚有大辆泥头车、大型建筑车辆经过产生噪音影响两边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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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03:52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举报:南山区东滨路某店铺仍在整天播放几千次广告扰民!

店铺名称:周卡福珠宝回收
店铺地址:南山区东滨路北侧“南门一坊”公交站旁(南油游泳场正门与“小兔妖”火锅店之间)
情况描述:自从去年1月开业以来,以上店铺几乎每天都会通过摆放在门外右侧的音箱连续循环播放广告,目前的播放时间通常为从早上10点至晚上10点。去年67日本大厦居民曾向有关部门投诉过此问题(信件编号:SZS201806073277),后来执法队过来执法,但此问题并没有被根治,导致该店铺很快又重新开始以较低的音量连续循环播放同样的广告,就像染上了毒瘾似的。尽管其目前播放广告的音量通常不算高,只是偶尔会过高,但仍能被本大厦的过百名居民清晰地听到(因为距离非常近)。我们被这种每天重复几千次的,恶心的“垃圾广告”骚扰了16个月,实在已是忍无可忍。依照现行的法律,这种广告行为不但违反了宪法,还违法了广告法
请相关执法部门尽快严格依法“根治”此乱象,并防止其卷土重来。
兰园大厦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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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9-5-23 02:07 |只看该作者
这种“连续循环对外播放的街边广告”实质上是一种“垃圾广告”,因为绝大部分的接收者(路人、附近的居民等)都不需要,也不愿意接收此类广告。强迫附近的所有人不断地听这种广告,绝对违反了基本人权,是十分不人道的,甚至是反人类的。事实上,此类广告比“垃圾短信垃圾邮件和以推销为目的的骚扰电话更恶劣、更可怕,因为他们非但难以被拦截或拒收(听),而且还会连续不断地向你发送。如果说“垃圾短信是偶尔掉过来的废纸,那么他们就是不断向周围扫射的声波子弹。
依照现行的法律,这种广告行为不但违反了宪法,还违法了广告法。当然,目前的广告法似乎还没有对此类广告作出更明确和有针对性的规管,因此可能有必要对其进行改良。
附: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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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20:0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8li 于 2019-4-29 20:32 编辑

新版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8-12-27正式公布。希望大家有空看一下,相信你很快就能发现,其中提到的很多”规定“或”要求“在现实中都没有被落实,或者只是部分或有时被落实了。同时,该条例肯定还有很多不完善或不可行之处,请大家积极通过回帖来建言献策。


举个例子,”第五十三条“提到”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喇叭、音响器材等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行为方式的,不得严重干扰周围环境及他人正常生活。“这显然存在漏洞,什么样的干扰才算是”严重干扰”?难道只要是不”严重干扰”就可以听之任之,不算违法,不予追究?比如,某店铺以招揽顾客为目的连续循环地对外播放广告或音乐,尽管音量并未超标,但它长年地播,每天从早到晚播超过10个小时。住在附近的数百位居民每天被迫听几百篇甚至上千遍这种洗脑式的广告或音乐肯定不会好受,长期下去,他们还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学习成绩下降、精神失常、失眠、无法以最佳状态工作和生活、对社会和政府失去信心等问题。由此可见,此店铺所输出的噪音污染,表面看不严重,但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和及时的遏制却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再小的伤害,如果作用在上百人身上,并且重复上千遍,也是大伤害!这种噪音污染如果不治理,就无法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也无法巩固社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完善该条例的第五十三条“。

有鉴于此类违法行为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不停上演,影响甚广,打击力度又明显不足,本人强烈建议中央政府尽快集思广益,完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以免各地浪费资源来“重新发明轮子”),堵塞漏洞,并加大打击力度。以下为本人的对相关法规的初步构思,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请地方部门代为上报。National problems, national solutions.
任何个人或单位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正式审批之前,不得在公共场合播放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声响(含音乐、广告、提示等),无论音量多大或者是否扰民,如果所播放的为广告,还必须遵守广告法。已获得审批的,必须在显要位置全程公示许可证(播放许可证及广告许可证),还必须在适当位置安装实时音量监控器。播放许可证应注明允许播放的主体、地点、日期、时间、内容、音量(分贝),监督方式,许可证查询方式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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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9-4-28 00:53 |只看该作者
莲塘口岸隧道施工扰民已经三年了,不管你是中午12时至14时,还是晚上23时后,深圳的法律法规一律对该施工单位无效,我打深圳环保局噪音投诉电话88310111,市民热线12345,三年不下50次,环保局根本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每次回复都是已经沟通协调,并作办结处理。我再问一些尖锐问题,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就说自己是临时工,让我别难为他们。翠苑花园项目是2018年底开工的,早上7时开工至晚上23时,中午12时至14时照常施工,周末想在家睡个懒觉,睡个中午觉绝对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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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7 09:52 |只看该作者
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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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7 07:21 |只看该作者
地铁施工利民好事,为啥关外 关外区别这么大呢,连个洒水喷雾车都不舍得覆盖。-5分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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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6 12:15 |只看该作者
之前对面一超市,摆了个高音喇叭整天循环的放,投诉了三次,终于消停了。。。后来超市又想了一对策,请了几个年轻小伙,整天扯开喉咙叫卖,上个月,喊得最卖力的小伙升为主管了!。。。没辙,有人以此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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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6 11:29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环保局,完全不作为,以前夜间施工还有一个25666097可以投诉,现在美其名曰优化,就取消了,真是越优化越退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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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8:41 |只看该作者
@南山区环水局 @南山公安分局
举报:南山区某游泳场每天播放音乐,严重扰民!
游泳场名称:南油游泳场
游泳场地址:南山区东滨路北侧“南门一坊”公交站旁
情况描述:从几天前开始,以上游泳场每天都会循环对外播放音乐和所谓的“注意事项”来招揽顾客,播放时间通常为下午三点半左右至晚上八九点左右(有时会中断),音量绝对过大,严重影响附近市民的正常休息、生活、工作和学习。我们住在其对面的兰园大厦,距离不到几十米,每天都被其循环播放的广告所困扰。此行为不但严重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请相关部门尽快出手,严格依法治理此乱象,为民除害,并防止其死灰复燃。另外,也请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跨部门合作,加强巡逻和执法,及时主动发现并整治此类非法行为,不要每次都等市民投诉或举报了以后才采取行动。
有鉴于此类违法行为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不停上演,影响甚广,打击力度又明显不足,本人强烈建议中央政府尽快集思广益,完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堵塞漏洞,并加大打击力度。以下为本人的对相关法规的初步构思,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请地方部门代为上报。National problems, national solutions.
“任何个人或单位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正式审批之前,不得在公共场合播放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声响(含音乐、广告、提示等),无论音量多大或者是否扰民,如果所播放的为广告,还必须遵守广告法。已获得审批的,必须在显要位置全程公示许可证(播放许可证及广告许可证),还必须在适当位置安装实时音量监控器。播放许可证应注明允许播放的主体、地点、日期、时间、内容、音量(分贝),监督方式,许可证查询方式等关键信息。”
兰园大厦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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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21:34 |只看该作者
10分的话,我打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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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09:05 |只看该作者
还有4900多天才结束投票,这投票有什么意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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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1:21 |只看该作者
pitaya1

对于广场舞噪音,政府貌似一点办法都没,或者说可能有办法但却没去做

对于广场舞扰民,环保部门是这样答复的:
人群活动产生的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音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由公安部门处理。建议向市公安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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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0:26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翠荫路山湖居到淘金山这段是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是禁止大型工程车辆、泥头车通过的,但是罗湖相关部门置若罔闻,每天半夜清晨都是大型运输车通过,甚至还有货柜车通过,难道一定要投诉到中央环保组去罗湖区才能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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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4-8 09:55 |只看该作者
大芬立交的货柜车噪音真是可恶,布吉已经有上百万人口,政府却允许货柜车通行,真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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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0:20 |只看该作者
虽说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比原来已经好多了,起码有些噪音投诉有人在管,现在感觉社会秩序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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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00:15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的观察,公交车在右转弯之前最爱乱按喇叭,不但音量高,而且次数多,有时甚至连续按超过30次。领着高额政府补贴还四处危害社会,这真是深圳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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