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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老年后,生活上的很多困难是在年青时期无法想像的,在经济社会里,老年人挣不到钱了,吃饭要钱,靠养老金;穿衣用度花钱,用养老金;生病了,医保报销;在深圳,老年人还享受出门坐车免费、去公园休闲免门票等;似乎在深圳的老年生活完 美无缺,我不否认,深圳是有一批老年人的生活完善无缺,那是体制内的高层退休人士;绝大多数的一般退休民众,或多或少是存在一定的生活困难的,甚至存在着生存空间的困难;如果不从政策层面来落实解决,这些老人是无法走出困境的,为了说明问题,笔者提供本人的处境,能否说明深圳的政策有缺限,供读者评定:
我,刘仕元,深户,现住南山区后海大道广物花园三栋四单元504,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5110271944071504X4。1995年以前27年间,我是四川大三线国有企业职工,1995年(时年51岁),因企业原因内退(视同缴费)来深圳工作,2009年(时年65岁)在深圳退出了工作岗位(共工作了14年),在深圳工作期间,购买过3个月的社保(有社保卡为凭),后因众所周知的深圳原因,被终止继续购买。如今我每月从内地领取到三千多元的社保养老金;多次申请购买福利住房因社保年限只有3个月而未果;在深圳我没有住房,在内地也没有住房,在国内外更没有任何住房;但生存必须得有住房,因在深圳买不起商品房,只能申请购买或租用福利性质的住房,长时间与深圳市住建局、社保局联系,得到的启发是:而三个月的深圳社保时间是不够的,必须继续购买社保的时间指标(即不享受社保的购房年限指标),并还需由市人大从法律上给予确认方可,大家讨论评一评:我为共和国建设三线27年,为深圳建设14年,为何不能享受一套福利住房?我真不知道,我们的政策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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