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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函
我们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4日对小区一众业主上访的回复,现在依法向贵单位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上级部门依法敦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合法、公平、公正处理新港物业强买强卖的投诉。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展阁管理处在没有主管部门批准、业主认可,强制对所有业户每平米每月收取20元的空调费、热水费,实属强买强卖,霸占经营加非法经营。小区的中央空调系统和热水锅炉及管道都是业主的共同资产,新港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只能限于收取以物业服务为标的的劳务费,没有任何权力经营劳务之外的业务,更不能操控业主资产进行经营暴利。新港物业的霸占经营,非法经营,强制收取的空调热水费严重违法。新港物业以过去的法院判决作为收费依据是极为荒唐的。法院的判决只是基于该业户使用了空调和热水服务,所以需要付费。现在上访的业户是不使用,没有使用,况且物业的空调是长期停止运作,热水也是不常有的。没有服务收费,服务不达标收费,都是欺行霸市的犯罪。
物业服务公司同业主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二者就是以物业服务为标的的劳务费用的简单民事法律关系,其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基本法律。二者任意一方不得强行要求对方接受要约,不得强行要求对方履行无法律依据的义务。故,新港物业没有权力强迫小区业户使用中央空调、热水,更不能够没有提供服务收费、服务不达标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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