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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促进就业“新政”大力度扶持就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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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2: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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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促进就业“新政”大力度扶持就业群体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4:40



  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8日电(孙博妍)记者8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该省于2018年12月1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等人群,旨在推动实现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实施意见》共5部分17条,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技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出台了13条具体政策措施。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介绍,在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中,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农民自主创业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该省还将为失业人员开展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意见》对高校毕业生方面也将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当前,我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也面临国内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给促就业稳就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姬国海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的一个重大举措,接下来要全面抓好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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