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15日下午4时左右起在南山区学府路和常兴路交界的金宝花园外面有一个卖艺乞讨者,一边用音响放音乐一边吹唢呐。其声音之大,我是在隔壁小区都觉得太吵,我家的双层隔音玻璃关上,声音都清清楚楚。本身我今天下午身体比较不舒服,但是这种情况之下完全无法休息。
我实在不堪其扰,就拨打了城管热线12319,请求城管帮忙驱赶相关人员。接线员告知我在10分钟以前,已有其他附近的居民向他们求助过,城管部门将马上派人去看看。接线员向我解释到:现在城管的职能里并不管噪音扰民的事情,他们过去是看看乞讨人员是否需要收容帮助,关于噪音的问题也只能规劝他不再扰民,规劝无效的话也没有其他方法。同时城管接线员提示我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噪音达到了扰民的程度,是可以请公安部门派人员进行管理的。
这通电话于17点38分拨出,共2分33秒。
接下来,外面的噪音有那么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变小了一点,但是一分钟过后又变回了之前那样的音量。
18点11分,我拨打了我们这个辖区的南头派出所的电话26746110,共计1分2秒,请求公安部门的帮助。
南头派出所的接线员说他们不管这个事,让我去找城管。
我向他解释道,已经求助过城管,但是城管部门表示只能规劝,噪音达到扰民程度,应该归公安部门管辖。
接下来,这位接线的先生态度变得极其恶劣,非常凶狠地让我去搞清楚规定,说是他们晚上10点以后才管噪音扰民,并且让我没事别乱打公安电话。
挂电话后,我认真阅读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其中并没有他们所说的具体的规定。因此我想请教一下,以后像这种白天噪音扰民的事情,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管,以后我们应该从什么渠道求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