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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宝安区又有公租房了,包含华强城市花园等4个项目共1344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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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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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华强城市花园、星河荣御花苑、满京华云著花园和中粮紫云花园4个项目共1344套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配租对象为2018年11月15日前(含本日)申请人已是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认租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11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华强城市花园(福永塘尾城市更新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塘大道与宝安大道交汇处西南侧,预计2019年5月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另行通知。供应房源336套,其中:

  建筑面积约为37.01-38.54㎡的一房一厅158套;

  建筑面积约为66.02-71.33㎡的大两房178套。

  2、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38.54㎡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71.33㎡及以下的住房。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18.62元/月/㎡,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8元/月/㎡,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星河荣御花苑(沙井金达城市更新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路与规划中的森塘路交汇处,预计2019年第四季度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另行通知。供应房源350套,其中:

  建筑面积约为38.09-38.18㎡的一房一厅222套;

  建筑面积约为70.87-72.55㎡的大两房128套。

  2、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38.18㎡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72.55㎡及以下的住房。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为22.57元/月/㎡,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8元/月/㎡,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满京华云著花园(松岗沙埔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瑞路与艺展二路交汇处,预计2019年6月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另行通知。供应房源386套,其中:

  建筑面积约为36.88-37.23㎡的一房一厅165套;

  建筑面积约为62.24-65.18㎡的大两房221套。

  2、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37.23㎡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65.18㎡及以下的住房。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18.44元/月/㎡,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88元/月/㎡,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四)中粮紫云花园(22区中粮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公园路与新安二路交汇处,预计2019年5月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另行通知。供应房源272套,其中:

  建筑面积约为37.34-37.58㎡的一房一厅136套;

  建筑面积约为53.03-54.5㎡的小两房68套;

  建筑面积约为59.67-63.57㎡的大两房68套。

  2、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约为37.58㎡及以下的住房;

  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54.5㎡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为63.57㎡及以下的住房。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29.04元/月/㎡,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排位确定的入围在册轮候申请人;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在册轮候申请人;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排位确定的递补在册轮候申请人。

  上述各序位中,在册轮候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属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的轮候排序确定。

  三、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9:00-2018年11月25日18:00。2018年11月25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租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预分配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宝安户籍的时点应为2018年11月15日18:00(户籍以深圳市统一轮候系统为准),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18年11月15日18:00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

  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8年11月25日18:00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政策咨询地址: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业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电话:85901811;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网上在线看房

  由于项目现场尚处于施工阶段,为确保安全,本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各认租家庭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

  有意向认租的家庭可登陆以下网址在线看房:

  1、福永塘尾城市更新项目(华强城市花园):http://anju.szhome.com/720/www/hqc.html

  2、沙井金达城市更新项目(星河荣御花苑):http://anju.szhome.com/720/www/xhry.html

  3、松岗沙埔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满京华云著花园):http://anju.szhome.com/720/www/mjh.html

  4、22区中粮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中粮紫云花园):http://anju.szhome.com/720/www/zltyyh.html

  (三)认租名单核查

  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和轮候库排序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名单。排序1-1344位的,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序1345-2688位的,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序2689位及以后的,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选房和签订租赁预分配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工作地点进行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选房结束后,可签订租赁预分配合同(具体租赁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地址: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业务大厅,邮编:518101,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

  五、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其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预分配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预分配合同及补充协议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16日




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一、本批次公租房的配租有哪些流程?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配租通告→在册轮候家庭网上在线看房→在册轮候家庭认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认租人资格→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初审合格名单→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复核资料→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签约等事项的通告→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安排选房、签订租赁预分配合同。
二、认租期间在册轮候人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宝安户籍的时点应为2018111518:00(户籍以深圳市统一轮候系统为准),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18111518:00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
在册轮候人如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81125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三、放弃选房如何处理?
答: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其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符合自身配租条件的所有房源。
五、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成功申请安居房或自购房产后应及时退出租住的公租房。
七、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宝安公安分局职能部门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八、公租房有没有学位?
答:学位问题可向宝安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的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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