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94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公告]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Rank: 20Rank: 20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18-11-15 15: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卫市场秩序,加强对环卫市场主体的监管,健全市场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正在制定《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并将于2018年12月12日在深圳市环境大厦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指定内容进行听证。

  二、 听证法律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政府令157号)。

  三、 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四、 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8人,参加人通过网络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8名,将根据参加人类别和报名先后顺序,结合抽签方式确定。

  听证会设参加人替补和旁听人员,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五、 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通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 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观小姐,联系电话:82252637)。

  七、 其他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附件:
  1.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