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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案宣判 一审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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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1: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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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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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5:07 |只看该作者
不作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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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3 14:15 |只看该作者
睡了老板的女人,还偷老板的钱,这不是找死!这样的人应该点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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