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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优抚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及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优抚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华联城市全景花园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看房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可通过预约方式凭身份证登记看房。
选房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2:00,请选房家庭提前半个小时签到(即9:00)。因场地车位紧张,为保证选房现场秩序,建议各家庭绿色出行。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1。
二、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选房当天22时前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后未在当日签订合同导致的剩余房源,将组织已入围本次终审合格名单但未安排过选房的家庭,按排位依次选房。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无论其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2.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说明书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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