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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同乐站至新安公园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拟选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来文办理深圳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同乐站至新安公园站区间)(宝安段)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本次申请的用地为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的其中一段。申请用地范围位于新安街道,总用地面积17627.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因其中有267.51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市政准入类型,现将该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2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联系我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项目现场(地址:宝安区前进路)
联系人:张艳丽;联系电话:27830678;传真:27832492;
邮编:518000)
附件: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同乐站至新安公园站区间)
(宝安段)项目选址范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同乐站至新安公园站区间)
(宝安段)项目选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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