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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罗租主所项目拟选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申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罗租主所项目选址。申请用地范围位于石岩街道,地面投影面积2307.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现将该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4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联系我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 ba.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202-8号)
3.项目现场(地址:宝安区宝安大道路与福洲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27809686;传真:27832492;邮编:518101)
附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罗租主所项目选址范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罗租主所项目选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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