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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深圳”市直部门专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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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7-5 16: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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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深圳”市直部门专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一、部门概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市建局),为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是: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设有12个处室和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等11个直属机构。
二、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部门官方网站: http://zjj.sz.gov.cn/

  本栏目支持群众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诉求、提出意见或建议。市民网友如有和上述介绍有关的问政信息,请在此专栏提交。

四、发帖须知:

  1、本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先审后发制。网民发帖应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上网,不得散布谣言,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诬告、诽谤等须承担法律责任;发帖者需对自己所发表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请按问题归属向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详细具体,并提供可靠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调处。如有需要,发帖时可选择“匿名发帖”或“仅作者可见”。
  4、发帖信息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后台审核将一律不予通过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
  (2)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含有广告或夹带广告的
  (4)对同一问政内容重复提问的;
  (5)问题表述含糊不清或指向不明的;
  (6)过于简单的咨询或已经在网上公开的问题。
  5、涉及个人举报类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本平台不予受理。
  6、对于恶意发帖、言语粗暴、诽谤他人等行为,本平台有权采取限制发言、删除ID乃至提交警方等方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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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7:17 |只看该作者
不要光出政策,我们要政府的行动。老旧住宅区的棚改要拿出时间表来‘明明白白’告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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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8 15:16 |只看该作者
一年又一年,光出政策不执行!从旧改到棚改、从8千平到1万平、从市局到区管、从企业到政府!
老旧住宅区的更新,不管旧改还是棚改实施成功了了几个。这也是深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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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4:0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龙华区和坪山区,4人家庭可以选三房,其他区不可以??

很多人举报 公租房被人转租谋利,住建局怎么看这个问题,怎规避?

为什么把给轮候库的公租房和安居房 去当人才房和企业人才房呢???

每年推出的公租房为什么那么少?特别是给轮候库的公租房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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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0-9 13:56 |只看该作者
汇裕名都公租房初审名单公示后,很多认租的人到现在去看过房子。物业只开放了B,C两座的15楼给大家看。
1,总体情况让人不满意,建筑面积在60平的,套内不超过45平,建筑面积70平的,套内不超过52平。一层10户,这么大的公摊,是否真实存在,有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两房三房的层高,大概只有2.5/2.6米的样子,这样符合建筑层高要求吗?这还是没有吊顶的房子。
2,物业只开放了15楼参观,其他层和A,D两栋均封闭。有人从楼梯走到了其他楼层看了一下,发现有很多房间墙面开裂,已经拍了视频发在微信交流群中,看上去裂缝相对挺大的,很多套房都在进行修补。还没入住的房子就出现开裂问题,质量是不是太差了,住进去能不能保证安全?难怪物业只开放15楼一层,而其他楼层全部封闭了,原来是在施工修补。10多楼以上,几乎每层都有5户以上出现裂缝在修补的,其中不乏楼面天花开裂。另外,乘坐电梯上下楼时,感觉电梯摇晃不稳,有吱嘎响的声音,在电梯中稍微走动一下,电梯响声就会加重。是否还适合用于分配?
这个公租房小区一旦住进去,人口密度比商品房小区高很多,涉及人员数量是非常大的,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将是很严重的问题。请问区住建局对这些情况有没有掌握到?能不能到现场排查一下这个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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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3 16:15 |只看该作者

该楼层已被删除

    应该要去报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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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9-11-12 15:39 |只看该作者
    1.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志健广场6楼公共天台
    2. 反馈问题:横岗志健公司老板非法占用志健小区内部公共区域面积,而且在没有任何政府规划及批文的情况下占用6楼公共空间,让商铺在六楼南侧装置排气设施,在小区内部空中花园、观景台、绿地侵权几百平,在出入通道头顶加装悬挂水箱等,六楼属于全体业主公共面积,业主投诉很多次也没人管。
    3. 诉求:志健公司非法占用公共空间面积,非法违建,必须全部拆除并处罚,还小区业主一个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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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12 19:56 |只看该作者
    我所在有布吉街道龙珠花园,前年换的新电梯都“吱嘎”作响的,还故障不断。还不如更换前的老电梯呢。也不知物业及当事人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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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31 00:13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周奇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4月9号那天被销售带到宝安区洲石路与鹤州四路交汇处的润科华府售楼处看房,我因为刚读书毕业来到深圳工作,也是第一次看房什么都不懂,当天听销售说的也是天花乱坠,说现在不买的话这几天就没了,当时也不懂什么购房资格之类的,便告诉销售说需要先把老家的房子卖掉才可以来这边买房,销售知道后便告诉我没事,到时候时间延长一点,实在卖不出去的话可以给我退款,当时经不住各种诱惑便交了5万认购了一期1栋4单元1403号房,跟我说6月9号之前来付款办手续就行了,之后便回家一直联系家里出手老家那套房,可是眼看时间就要到了,至今为止老家的房子都是无人问津,中途也了解到我所认购的是公寓,不是那种适合家住的住宅,水电跟物业管理费都比较贵,了解后才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可是最主要的是现在老家的房子卖不出去,也没有贷款资格跟购买资格,多次联系开发商解决退款问题都是各种理由推脱,眼看时间就要到期了,本来这笔钱都是自己跟亲戚借的,当时也不知道这么复杂,现在老家房子一点动静都没,现在亲戚又失业天天催着我还钱,对于我们这种刚出来实习的毕业生根本没钱购买,希望领导跟主管部门看到我的诉求后,可以帮助我这个刚出社会的实习生,告诉开发商实在是无力购买,可以退还这笔钱给我,在此感激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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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31 00:13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周奇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4月9号那天被销售带到宝安区洲石路与鹤州四路交汇处的润科华府售楼处看房,我因为刚读书毕业来到深圳工作,也是第一次看房什么都不懂,当天听销售说的也是天花乱坠,说现在不买的话这几天就没了,当时也不懂什么购房资格之类的,便告诉销售说需要先把老家的房子卖掉才可以来这边买房,销售知道后便告诉我没事,到时候时间延长一点,实在卖不出去的话可以给我退款,当时经不住各种诱惑便交了5万认购了一期1栋4单元1403号房,跟我说6月9号之前来付款办手续就行了,之后便回家一直联系家里出手老家那套房,可是眼看时间就要到了,至今为止老家的房子都是无人问津,中途也了解到我所认购的是公寓,不是那种适合家住的住宅,水电跟物业管理费都比较贵,了解后才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可是最主要的是现在老家的房子卖不出去,也没有贷款资格跟购买资格,多次联系开发商解决退款问题都是各种理由推脱,眼看时间就要到期了,本来这笔钱都是自己跟亲戚借的,当时也不知道这么复杂,现在老家房子一点动静都没,现在亲戚又失业天天催着我还钱,对于我们这种刚出来实习的毕业生根本没钱购买,希望领导跟主管部门看到我的诉求后,可以帮助我这个刚出社会的实习生,告诉开发商实在是无力购买,可以退还这笔钱给我,在此感激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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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20-7-7 14:32 |只看该作者
    近日在宝安区创业二村小区,宝安住建局和新安街道办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内18-19-20栋楼下架空层改造为农贸批发市场,同时为了更好的布局,更是更改了房屋结构,还私自采用重型机械施工,导致现在墙体有裂痕。在此借助深圳论坛,将此事公布于众,创业二村居民希望得到广大网民的大力支持。

    尊敬的领导们:
    目前市场仍在动工,但是街道和区信访局都在推诿,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出面调停此事!
    我们获知并没有施工许可的情况还日以继夜的施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希望政府出面听民心,征民意,坚决反对小区设置农贸市场! 即便市场势在必行,也请政府出面回答有以下问题!

    1、请政府要求经营方提供其书面的经营模式和政府有关审批文件,公示于居民,所建设的市场到底是包含肉菜经营范围的超市还是传统的肉菜市场?若是肉菜市场,创业二村居民将集体坚决抵制到底,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二村居民相信辖区政府的行政能力,一定会把关审批符合与小区现实和未来发展相和谐的商业业态,共同打造宜居社区。居民们欢迎诸如华润超市等同类别经营模式和购买环境的商业超市等配套设施。
    2、关于政府审批文件内容公示的诉求
    目前肉菜市场已经事实开工,但并未履行完成建设及经营审批手续,因此提请辖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了解实际情况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够对原肉菜市场商事主体、消防、环评、卫生检疫等环节审慎审批,审批前依法对公众应知部分进行社区公示。
    因历史及信息的不对称原因,部分主管部门已经完成的审批手续,我们提请经营方给予书面公示和回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请公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环境评价报告/环境评价表/环境评价登记表、卫生检疫许可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
    B、为前置处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我们也提请经营方公示肉菜市场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经营措施:
    ① 是否为租赁给个人的收取档位租金模式?
    ② 是否为净菜市场?
    ③ 是顾客自选购物集中结算,还是顾客对商档一对一买卖结算?
    ⑤ 畜禽肉鱼商品形态、保鲜和消毒措施是怎样的?
    ⑥ 市场规划和实际建设是否对花园小区是完全封闭的?
    ⑦ 市场物业是什么样的形态?是全门窗封闭式的?还是半敞开式的?
    ⑧ 物流车辆如何来往于市场,在市场周边行驶于哪条路?集中在什么时间?装卸停靠在哪里?是如何规划的?其中物流车辆流量是多少?如何确保不对花园出行产生影响?是否有相关的审批文件?
    ⑨ 市场污水如何排放的,接入哪里?
    ⑩ 市场垃圾如何处理?是集中处理还是转运处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11 市场产生的污废气味是如何消除的?采用什么工艺?请公示排放工艺处理流程。
    12 市场人流密集,粪便如何处置?是否接入花园化粪池?若不是请说明接入哪个化粪池?
    13 市场防蚊虫鼠疫是如何开展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14 如何控制市场外来流动人口不进入花园小区?
    15 诉求提前公示市场装修规划平面图和装修效果图。
    16 卫生检疫消杀,食品卫生是如何进行的?
    17 以上须要专业机构或资质的请务必公示相关资质证明。


    以下附上致信访局的一封反对意见书!

    关于坚决反对创业二村开设农贸市场的意见和建议:

    宝安区信访局:
    近日,创业二村小区(以下简称“二村”)所属的第18、19、20栋楼下商铺有大型挖机在未向二村相应业主公示施工许可、建设市场的政府文件的前提下,而对二村18-20栋架空层开始施工,导致整体楼栋震动摇晃,噪音严重影响业主及住户的居住环境。经二村业主了解后得知18-20栋架空层准备开设农贸市场,以替代待拆除的“兴东农批市场”。现二村周围饱受工厂噪音、排气等困扰,如再在二村该物业建市场,该设立市场行为是否有效保障二村业主的合法合理居住环境,是否有相应调研及听证,是否存在合法、合理等完善的程序报备,二村的业主均渴望得到解答。除以上疑问外,作为业主的我们从实际出发提些建议及诉求:
    一、二村设立农贸市场的程序、内容均存在是否具备合法性、合理性是否考量等均存在欠缺。
    二村业主及住户在施工前,并未收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意见征集、听证会、可行性调研报告、政府规划等相关文件,仅得到的是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以敷衍了事的口吻称二十年前该地即为菜市场予以回复。二村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相应的保障,向多部门投诉后,仅能以信访、电话投诉等方式。
    二十年前,深圳多地未开发,如以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的说辞,那么均以二十年前来沿袭旧例,我们的在缺少安置时,可否将原公路改为二十年前的空地来建立安置房。此回复实属不负责任,二村业主并非无理取闹,而是想获得设立市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手续。
    设立市场的背景、可行性及使用期限均未明确时即进行施工,对二村业主,尤其是18-20栋业主及住户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二、从经济效益、消防安全等方面考量,设立农贸市场是否具有可行性有待斟酌。
    1、体量方面
    18-20栋一楼架空层面积约2000平米,按每商铺10平米计算,可容纳约至少150个商铺,商铺种类繁多,理应辐射周边的常驻人口,就小区处于尖岗山新兴产业聚集区最边缘地带,过了宝石路就是南光高速,再向北就是西丽地界了,两区相连地带能惠及的人口较有限。如届时铺面多次更换,则仍会造成资源浪费。那么,设立市场到底是过渡还是惠民,二村业主需获得合理解释。如是惠民,则建立商超不论是居住环境还是便利性,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如是过渡,则应当说明过渡期限。
    2、地理位置
    (1)2001年建小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周边工业园区及政府工作人员住宿而建的微利房。也因为周边遍地工业园,所以在小区周边道路的设置上,均按当时的规划全部为双向单车道,现在的道路已基本饱和;若大市场的建成,必有大量货车进出,这将直接影响市场的流通及周边居民的出行。且宝石路连接留仙三路的路口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市场的建立从现状来讲,会加剧交通堵塞及交通事故。
    (2)从周边交通位置来看,市场周边550米,即是2018年建立的宝安中学集团实验学校,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涵盖小学到初中,众多老师学生。大型市场离学校仅仅550米左右,道路狭窄。如若遇上大雨、交通事故,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出行及学习环境。另外二村小区内本身还有一所公立幼儿园,市场的复杂性也直接影响了幼儿园孩子们入学散学以及学习生活的环境。
    3、建筑的现状
    二村建筑历经20年风雨,已经相当老旧,有些楼体已经出现裂痕,现农贸市场暴力施工,无施工相应批文,不分日夜拆建墙内建筑,造成楼梯震动,如房屋日后出现塌陷等严重质量问题,试问政府部门是向公共管理部追责还是农贸市场经营主追责,如双方扯皮,二村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我们坚信的政府部门届时有何预案?

    4、环境问题
    (1)噪音:农贸市场每天凌晨2点左右就会有商家上下货,现在每天过路的大型基建车为交通便利,政府基建项目,尽管震耳欲聋,彻夜难眠,二村业主及住户也忍了,但如继续额外增加人为制造的噪音,二村仅有一套房的业主有家无法住。
    (2)卫生:农贸市场的腐烂污水怎么排除业主不得而知,是否影响小区也不得而知。而二村往西一公里处就是铁岗水库,水库是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不当,直接影响的不仅是二村小环境卫生,还将直接危害大生态环境。
    深圳整体绿化高,气温本就容易增生细菌及蚊虫,届时市场牲畜肉类腐烂等会加剧蚊虫及鼠害;蚊虫和鼠害容易传播登革热、出现热等传染病,设立部门是否有过利益权衡?
    (3)消防:现有通道就一个进出口,届时出现火灾或其他情况,拥挤的市场消防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三、我们的疑问
    1、设立市场应充分考虑其土地性质及背景、现行居住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调研情况、受影响小区业主的民意及听证情况等,然而我们目前并未接收到任何设立市场的许可也好,调研也罢,直接遭受的时暴力施工及二十年前就是市场的敷衍回复。
    2、我们二村的业主及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设立市场,那么是政府不作为还是存在相应的利益关系无法告知二村业主及住户?
    3、二村家里存在体弱,尤其是18-20栋中的住户因睡眠导致的身体问题,是市场运营者还是公共管理部门来承担?
    4、基于二村楼栋房屋现状,如发生18-20栋的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居住又不能棚改时,烦请问公共管理部门还是经营业主谁来承担?怎么承担?
    5、现直接受影响楼栋存在除自主以外,其他多户存在租住的情况,租客以此市场影响居住提出解约,届时引起多起租赁合同纠纷,是市场经营者还是公共管理部门来处理此纠纷给业主或租客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6、在宝石路下坡段及十字路口交界较近的地方设立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顺畅,导致有家不能回,该责任谁来承担?
    四、我们的诉求
    1、要求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及涉及招标部门披露全部的合法、合理文件,并针对二村意愿进行听证及调研。
    2、坚决要求停止、禁止在二村范围内建设任何形式的菜市场及可能影响二村、整体交通的批发类市场。
    3、我们同意利用该架空层设立相应的社区图书馆、健身房,体育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综上所述,以上诉求现已反馈到深圳市政府、宝安区政府,目前交新安街道处理。截止发件前,未收到新安街道的回访。


    附件:《反对在创业二村开设农贸市场业主联名登记表》                                                                  
    创业二村全体业主
                                                                  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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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7 14:39 |只看该作者
    近日在宝安区创业二村小区,宝安住建局和新安街道办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内18-19-20栋楼下架空层改造为农贸批发市场,同时为了更好的布局,更是更改了房屋结构,还私自采用重型机械施工,导致现在墙体有裂痕。在此借助深圳论坛,将此事公布于众,创业二村居民希望得到广大网民的大力支持。

    尊敬的领导们:
    目前市场仍在动工,但是街道和区信访局都在推诿,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出面调停此事!
    我们获知并没有施工许可的情况还日以继夜的施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希望政府出面听民心,征民意,坚决反对小区设置农贸市场! 即便市场势在必行,也请政府出面回答有以下问题!

    1、请政府要求经营方提供其书面的经营模式和政府有关审批文件,公示于居民,所建设的市场到底是包含肉菜经营范围的超市还是传统的肉菜市场?若是肉菜市场,创业二村居民将集体坚决抵制到底,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二村居民相信辖区政府的行政能力,一定会把关审批符合与小区现实和未来发展相和谐的商业业态,共同打造宜居社区。居民们欢迎诸如华润超市等同类别经营模式和购买环境的商业超市等配套设施。
    2、关于政府审批文件内容公示的诉求
    目前肉菜市场已经事实开工,但并未履行完成建设及经营审批手续,因此提请辖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了解实际情况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够对原肉菜市场商事主体、消防、环评、卫生检疫等环节审慎审批,审批前依法对公众应知部分进行社区公示。
    因历史及信息的不对称原因,部分主管部门已经完成的审批手续,我们提请经营方给予书面公示和回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请公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环境评价报告/环境评价表/环境评价登记表、卫生检疫许可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
    B、为前置处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我们也提请经营方公示肉菜市场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经营措施:
    ① 是否为租赁给个人的收取档位租金模式?
    ② 是否为净菜市场?
    ③ 是顾客自选购物集中结算,还是顾客对商档一对一买卖结算?
    ⑤ 畜禽肉鱼商品形态、保鲜和消毒措施是怎样的?
    ⑥ 市场规划和实际建设是否对花园小区是完全封闭的?
    ⑦ 市场物业是什么样的形态?是全门窗封闭式的?还是半敞开式的?
    ⑧ 物流车辆如何来往于市场,在市场周边行驶于哪条路?集中在什么时间?装卸停靠在哪里?是如何规划的?其中物流车辆流量是多少?如何确保不对花园出行产生影响?是否有相关的审批文件?
    ⑨ 市场污水如何排放的,接入哪里?
    ⑩ 市场垃圾如何处理?是集中处理还是转运处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11 市场产生的污废气味是如何消除的?采用什么工艺?请公示排放工艺处理流程。
    12 市场人流密集,粪便如何处置?是否接入花园化粪池?若不是请说明接入哪个化粪池?
    13 市场防蚊虫鼠疫是如何开展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14 如何控制市场外来流动人口不进入花园小区?
    15 诉求提前公示市场装修规划平面图和装修效果图。
    16 卫生检疫消杀,食品卫生是如何进行的?
    17 以上须要专业机构或资质的请务必公示相关资质证明。


    以下附上致信访局的一封反对意见书!

    关于坚决反对创业二村开设农贸市场的意见和建议:

    宝安区信访局:
    近日,创业二村小区(以下简称“二村”)所属的第18、19、20栋楼下商铺有大型挖机在未向二村相应业主公示施工许可、建设市场的政府文件的前提下,而对二村18-20栋架空层开始施工,导致整体楼栋震动摇晃,噪音严重影响业主及住户的居住环境。经二村业主了解后得知18-20栋架空层准备开设农贸市场,以替代待拆除的“兴东农批市场”。现二村周围饱受工厂噪音、排气等困扰,如再在二村该物业建市场,该设立市场行为是否有效保障二村业主的合法合理居住环境,是否有相应调研及听证,是否存在合法、合理等完善的程序报备,二村的业主均渴望得到解答。除以上疑问外,作为业主的我们从实际出发提些建议及诉求:
    一、二村设立农贸市场的程序、内容均存在是否具备合法性、合理性是否考量等均存在欠缺。
    二村业主及住户在施工前,并未收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意见征集、听证会、可行性调研报告、政府规划等相关文件,仅得到的是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以敷衍了事的口吻称二十年前该地即为菜市场予以回复。二村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相应的保障,向多部门投诉后,仅能以信访、电话投诉等方式。
    二十年前,深圳多地未开发,如以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的说辞,那么均以二十年前来沿袭旧例,我们的在缺少安置时,可否将原公路改为二十年前的空地来建立安置房。此回复实属不负责任,二村业主并非无理取闹,而是想获得设立市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手续。
    设立市场的背景、可行性及使用期限均未明确时即进行施工,对二村业主,尤其是18-20栋业主及住户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二、从经济效益、消防安全等方面考量,设立农贸市场是否具有可行性有待斟酌。
    1、体量方面
    18-20栋一楼架空层面积约2000平米,按每商铺10平米计算,可容纳约至少150个商铺,商铺种类繁多,理应辐射周边的常驻人口,就小区处于尖岗山新兴产业聚集区最边缘地带,过了宝石路就是南光高速,再向北就是西丽地界了,两区相连地带能惠及的人口较有限。如届时铺面多次更换,则仍会造成资源浪费。那么,设立市场到底是过渡还是惠民,二村业主需获得合理解释。如是惠民,则建立商超不论是居住环境还是便利性,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如是过渡,则应当说明过渡期限。
    2、地理位置
    (1)2001年建小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周边工业园区及政府工作人员住宿而建的微利房。也因为周边遍地工业园,所以在小区周边道路的设置上,均按当时的规划全部为双向单车道,现在的道路已基本饱和;若大市场的建成,必有大量货车进出,这将直接影响市场的流通及周边居民的出行。且宝石路连接留仙三路的路口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市场的建立从现状来讲,会加剧交通堵塞及交通事故。
    (2)从周边交通位置来看,市场周边550米,即是2018年建立的宝安中学集团实验学校,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涵盖小学到初中,众多老师学生。大型市场离学校仅仅550米左右,道路狭窄。如若遇上大雨、交通事故,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出行及学习环境。另外二村小区内本身还有一所公立幼儿园,市场的复杂性也直接影响了幼儿园孩子们入学散学以及学习生活的环境。
    3、建筑的现状
    二村建筑历经20年风雨,已经相当老旧,有些楼体已经出现裂痕,现农贸市场暴力施工,无施工相应批文,不分日夜拆建墙内建筑,造成楼梯震动,如房屋日后出现塌陷等严重质量问题,试问政府部门是向公共管理部追责还是农贸市场经营主追责,如双方扯皮,二村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我们坚信的政府部门届时有何预案?

    4、环境问题
    (1)噪音:农贸市场每天凌晨2点左右就会有商家上下货,现在每天过路的大型基建车为交通便利,政府基建项目,尽管震耳欲聋,彻夜难眠,二村业主及住户也忍了,但如继续额外增加人为制造的噪音,二村仅有一套房的业主有家无法住。
    (2)卫生:农贸市场的腐烂污水怎么排除业主不得而知,是否影响小区也不得而知。而二村往西一公里处就是铁岗水库,水库是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不当,直接影响的不仅是二村小环境卫生,还将直接危害大生态环境。
    深圳整体绿化高,气温本就容易增生细菌及蚊虫,届时市场牲畜肉类腐烂等会加剧蚊虫及鼠害;蚊虫和鼠害容易传播登革热、出现热等传染病,设立部门是否有过利益权衡?
    (3)消防:现有通道就一个进出口,届时出现火灾或其他情况,拥挤的市场消防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三、我们的疑问
    1、设立市场应充分考虑其土地性质及背景、现行居住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调研情况、受影响小区业主的民意及听证情况等,然而我们目前并未接收到任何设立市场的许可也好,调研也罢,直接遭受的时暴力施工及二十年前就是市场的敷衍回复。
    2、我们二村的业主及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设立市场,那么是政府不作为还是存在相应的利益关系无法告知二村业主及住户?
    3、二村家里存在体弱,尤其是18-20栋中的住户因睡眠导致的身体问题,是市场运营者还是公共管理部门来承担?
    4、基于二村楼栋房屋现状,如发生18-20栋的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居住又不能棚改时,烦请问公共管理部门还是经营业主谁来承担?怎么承担?
    5、现直接受影响楼栋存在除自主以外,其他多户存在租住的情况,租客以此市场影响居住提出解约,届时引起多起租赁合同纠纷,是市场经营者还是公共管理部门来处理此纠纷给业主或租客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6、在宝石路下坡段及十字路口交界较近的地方设立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顺畅,导致有家不能回,该责任谁来承担?
    四、我们的诉求
    1、要求宝安区公共管理部门及涉及招标部门披露全部的合法、合理文件,并针对二村意愿进行听证及调研。
    2、坚决要求停止、禁止在二村范围内建设任何形式的菜市场及可能影响二村、整体交通的批发类市场。
    3、我们同意利用该架空层设立相应的社区图书馆、健身房,体育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综上所述,以上诉求现已反馈到深圳市政府、宝安区政府,目前交新安街道处理。截止发件前,未收到新安街道的回访。


    附件:《反对在创业二村开设农贸市场业主联名登记表》                                                                  
    创业二村全体业主
                                                                  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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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9-25 16:28 |只看该作者
    观澜章阁社区有一栋楼房叫十二星座(又叫启点公寓),明明是红本房子,占了购房指标,却不能交易!多次征询属地部门,均没有得到解决,业主非常无奈。影响家庭住房也影响小孩上学。希望市住建局关注解决一下百姓困难与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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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19 11:10 |只看该作者
    房价调控政策什么时候可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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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27 19:11 |只看该作者
    关于深圳回迁房问题:深圳回迁房也是商品房性质,为什么深圳政府对其网开一面,不限购,也不是限售?这是什么騒操作?买回迁房的大部份是外地炒房客为主,深圳本来就是住房紧缺,这个还放开给外地人购买,严重韦违背中央房住不炒的主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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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深圳好像所有好的学校都在一个地区扎堆出现,这个集团,那个实验的。好像会把这个学区范围内的学校都拔升收成好的学校。然后新建的那个好的学校也在这个学区里面。一路之隔的另一个学区毫无起色。给人感觉就是那个学区内真是如火如荼,而一路之隔的另一个学区则显得寡淡,使得一路之隔房价相差甚远。比如南山区里。希望领导核查这种情况,不要老是规划好学校到一个学区地段,一路之隔的别的学区的学校老是不见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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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21年2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推进存量房屋改造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村集体股份公司、原村民合作,通过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提供租赁住房。开展已建成的商业和办公用房按规定改建为公寓、宿舍等形式租赁住房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范围以及改建的条件、要求、程序和监管措施等,指导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允许具有不少于两个可开启外门窗的起居室(厅)按照规定改造成符合标准的一个房间出租使用,制定具体改造指引,明确改造条件、要求及相关标准等内容。
          根据以上所述,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商业如果达到相关改造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其实是可以改建成具有居住功能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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