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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们是力高君御花园的业主,现在反映力高君御花园内的附属配套项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管理用房)涉嫌分别被马峦街道办强行变更为 (马峦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马峦街道家庭指导能力站)。
首先代表我们力高君御花园的全体业主对关注此事的单位或个人表示感谢,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如下:
1. 力高君御花园本应有的其中2个公共配套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管理用房)于2018.04.18日被马峦街道办强行变更为马峦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马峦街道家庭指导站(所有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立并挂牌)
2. 期间部分业主看到挂牌并询问得到回复说老干部活动中心只针对马峦街道老干部使用,家庭指导站针对所有外来人员并有收取一定费用(已经有业主交费)
3. 2018.04.29 业主第一次于物业楼下,与会代表同物业谈判并要求其询问街道办提供有关资料给我们(5.4日之前)
4. 中间陆续有业主投诉至 智慧坪山,坪山区政府投诉,12345市长热线投诉。
5. 2018.05.04 街道办有相关职员来物业进行沟通,依然未提供任何资料给我们。
6. 2018.05.06 业主再次聚集,去街道办讨要文件,经过多次沟通,胡副主任承诺先撤牌,安排通知相关责任人周一到物业沟通
7. 2018.05.07 街道办相应领导(组织部主任,政法委主任等)到力高,依然未提供任何有效文件。
8. 2018.05.08 代表再次总结文件给街道办需要提供的文件,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答复,一直推脱。
9. 2018.05.11 街道办有带来一份文件,但与我们总结提供的需求文件完全不相符,依然推脱处理。
其次,经过业主们的仔细查阅,发现街道办的两个设施涉嫌违规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a.《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六条 独立占地的社区公配物业,应注明用地面积;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配物业应设置于所处建筑物的首层或在首层有独立出入口的二层,且通行便利,通风、采光良好。
---马峦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马乱街道家庭指导站均设置于力高小区的架空层(小区内部业主公用小区的大门,并未按照要求置于所处建筑物的首层或在首层有独立出入口的二层)
b.《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四章 委托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住房和建设局书面许可,不得占用社区公配物业。相关单位不得为占用社区公配物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水、电、气等基础配套服务。
----截止现在,马峦街道办并未提供任何上级资料证明该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合法审批手续,仅仅提供一份《马峦街道办事处私人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并且所有的与会代表均为街道办相应领导,并无任何住建局规划局等合法资料。
c. 关于《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中 第二条明确规定社区公配物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社区公配物业由区住房和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审计、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及驻区规划国土、产权登记、公安、邮政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依据各自职能做好社区公配物业的监管、审查、资金拨付、受托使用等工作。而依照吴主任所言,两个设施装修总共耗费120余万元均为其他街道办剩余资金转入。这与坪山区的规定不符。
业主在此期间曾多次于物业以及街道办联系,但并未取得任何回复,作为新成立的马峦街道办,本应在法律许可的范畴下尽可能为各个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但是对此涉嫌侵占力高小区公配房的做法,业主们都非常气愤。
希望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可以仔细了解情况,恢复力高原有配套设施,还力高君御花园业主一个干净的家!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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