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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办理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相关问题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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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5: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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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收到群众反映,一些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声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服务费用高,如委托其办理,能避免以上问题,并籍此向业主收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

  就此,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严正声明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服务事项,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具体承办,办理流程、时限等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www.szjs.gov.cn)查询。

  2、业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业务,可自行网上申请并按照相关指引办理,或直接前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受理现场办理,无需缴交任何服务费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协办、代办。

  3、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散布虚假或错误信息、夸大宣传、误导业主,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请广大业主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业务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07144。

  特此声明。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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